徽称,用彰节行。”此应该是当时已经成为皇太后的孙若薇惺惺相惜,为其曾经朝夕相处的姊妹及其家人争取到点名分上的补偿。这不仅体现了孙氏在对待殉葬制度上与张氏有差异,也从一个侧面反映出孙氏在宫中的善缘。另据《皇明异典籍述》载:“正统四年六月,周宪王有敦薨,无子,乙酉,上贻书王弟祥符王朱有爵,令其自妃,夫人以下不必从死,年少有父母各遣归其家。又,十日乙未,宪王府以王正室巩氏等死殉事闻,赐谥贞烈,赠夫人;施氏、欧氏、韩氏、陈氏、张氏、李氏俱赐谥贞顺,赠夫人,予祭及葬用一品礼。未及闻上命故也。当是时,帝甫十三,而有此书,其止殉张本哉。……呜呼,英庙之仁泽远且大矣。” 此段载所说“止殉张本”事发生在正统四年,当时小皇帝朱祁镇名为十三,实际年龄十一周岁多点,或许还不甚明了殉葬是怎样一回事,应该可以推证大主意来自于与其同住乾清宫的母亲孙氏。其后,在天顺元年“夺门”成功不久已被废为郕王的景泰帝病亡,朱祁镇以怨报怨,不仅给了朱祁玉一个意为“罪过”“暴戾”的“戾”字为谥号,下令毁掉其原本营造的寿陵以亲王礼仪将其葬于西山,同时令其所有妃嫔殉葬,反映了朱祁镇在废除殉葬制度上有反复。在景泰帝后立的皇后杭氏已经亡故的情况下,朱祁镇甚至想连其先前废掉的生有两个女儿的皇后汪氏也想一起殉葬,但最终汪氏却被留了下来。关于汪氏这次死里逃生的原因,史书中有的说是因当时刚被朱祁镇委派入阁参预机务的吏部侍郎兼翰林学士李贤劝阻,有的说是朱祁镇的儿子以当时汪氏反对废掉其的太子地位而为之开脱,但根据《明史》对其后来一再以刚烈性格拒绝身为皇帝的朱祁镇向其追索宫中旧物的记载看,其依靠的应该是能真正让朱祁镇畏服的皇太后孙若薇地遏阻,才能免遭殉葬。据以上推证,对明朝废除殉葬制度,孙若薇就是主张且积极促动的领军人物的最大贡献者。若不是其的影响,真的很难说明英宗朱祁镇在去世前会特意在遗诏中明确要求废除妃嫔殉葬的祖制。孙若薇去世后的天顺八年正月(1464),朱祁镇在病榻之上,召见了他的儿子——同样饱经风波的朱见深,英宗说:“自高皇帝以来,但逢帝崩,总要后宫多人殉葬,我不忍心如此做,我死后不要殉葬,你要记住,今后也不能再有此样的事。”朱见深说:“我一定会照办。”从此后,明朝废除了残忍的人殉制度。
三、孙氏“阴取宫人子为己子”的说法,明史失真,其理由如下:
1、皇帝验证怎办。就算因早年入宫而培植诸多亲信党羽,就算其真的有遮天的本领,孙若薇假装十月怀胎一朝分娩,可瞒过其他所有人。但按一般亲密夫妻间不言而喻的房中私密推想,假如盼子心切的朱瞻基一天突然压抑不住要与之狎,硬逼贴于其肚皮聆听听胎音,她该怎应对?十月怀胎的时间足够漫长,她可推脱一次两次,但终不能完全推脱。否则,皇帝自然会引起怀疑,一旦非要验证,试想会是啥后果?
2、怎过太后张氏和皇后胡氏俩个关口?孙若薇十月怀胎可装得天衣无缝,但一朝分娩能否装得过去?太后张氏和依然身居皇后地位的胡氏,应该可以作为女性长者和尊者,以特殊关怀的姿态亲临分娩现场,举国上下皆盼望的皇长子诞生的特大喜讯。故此,宫中其他人哪位敢于阻拦,又有何理由进行地阻拦?在此环节上,宣宗皇帝本人也很难找出合适进行阻拦的理由。此会有违常理。她即便能阻止皇后胡氏,也难阻太后张氏以婆母身份到场地关照。故此,孙若薇岂能瞒天过海、偷梁换柱?
3、如何保密?孙氏若真的要在十月怀胎上瞒天过海,对那个所谓真的怀孕的宫女的掩藏和处置,实施起来得需要多少人帮衬?人多了就难以切实保住秘密,除非将所有知情者都杀了灭口。人们可以设问,一则孙氏有能力一下杀那么多人吗?二则知情者应都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