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半年经济发展重心(4 /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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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政策解读

1.为什么要出台《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基本医保参保率持续稳定在95%,参保质量持续提升,参保结构更加优化,全民参保成果得到进一步巩固。其中,居民医保以个人缴费和政府补助共同作为筹资来源,覆盖9亿多参保人,成为发展中国家解决病有所医、医有所保的典范,得到国际社会的高度赞誉。绝大多数群众都能够连续参保,为制度可持续运行作出了重要贡献。

但是,在制度运行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常住地参保仍有堵点。在城镇化深化的背景下,人口跨区域频繁流动,“七普”统计显示,全国流动人口达到3.75亿人,其中跨省流动人口约为1.25亿人,广大群众对基本医保参保服务更加便捷的需求迫切,越来越多的群众希望在常住地参保。《指导意见》积极回应群众诉求,对就近便捷参保作出了针对性安排。

二是筹资待遇政策仍需完善。由于医疗费用持续上涨,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连续上涨,参保群众希望完善居民医保筹资机制;部分群众缺乏共济意识,身体健康时不愿参保,生病时选择性参保,或中青年不参保,只给看病多花钱多的老人小孩参保。另外,连续参保群众迫切希望得到一定激励,每年没病的人员也希望获得一定政策倾斜。此次《指导意见》积极回应群众的合理诉求,有针对性地完善筹资和待遇政策,更好维护全体参保人的利益。

三是参保工作机制仍需健全。随着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全面建成投入使用,重复参保治理深入推进,全国参保数据质量持续提升,但各地参保动员一线工作人员还是强烈希望能够更加及时实现部门数据共享,健全部门协同机制。《指导意见》针对工作协同中存在的问题,着力强化数据共享机制、部门协同机制、参保缴费服务、宣传动员机制,为实现更加精准扩面提供坚实的基础支撑。

2.《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包括哪些内容?有什么特点?

《指导意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强化部门联动,加快补齐短板,分类精准施策,优化参保结构,提高参保质量,在高质量发展中增进民生福祉,切实解决好群众看病就医的后顾之忧。主要特点:一是聚焦重点。在参保制度上,重点聚焦健全城乡居民医保,创新提出一系列有效有力的工作机制,并放开放宽参保的户籍限制。二是着眼长效。对部门信息共享、协同推动参保扩面、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上涨作出了制度性安排。三是重视激励。连续参保有激励,没看病没花医保基金的有奖励,为断保后的变动待遇等待期提供了修复机制,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的范围扩大,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加强门诊保障等。

主要内容有:一是完善激励约束机制。提出对居民医保连续参保人员和基金零报销人员分别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对未在居民医保集中参保期内参保或中断缴费人员再参保的待遇等待期进行了明确,并为修复变动待遇等待期提供了途径,这是居民医保制度的重要完善。二是健全精准扩面机制。在全国推进建设“一人一档”全民参保数据库,助力各地精准参保扩面。三是完善宣传动员机制。广泛动员各单位,创新形式,丰富载体,营造良好参保氛围。四是强化部门协同机制。进一步明确政府相关部门在参保工作中的职责,强化工作联动。五是完善信息共享机制。依托大数据、政务服务数据平台推进信息共享,各部门协同推动参保扩面工作。六是建立组织领导机制。把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贯穿到参保各方面,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强化系统联动。七是完善资金保障机制。各地区按规定落实经费保障政策。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