俩人埋一坟头,不是证据?”骆红问。
“原告所述,被告说是胡编,可有反驳之证?”县令没理骆红,看向被告地问。
“管家郝怀还有护院,均可作证,绝无此事。”李豹大声地说,李虎、李狗也附和。
“传证人到庭。”县令说。
“小民郝怀、小民苏斯……可作证。李离妹所述,仨人害二妾,断然是无。”郝怀带5名家护院,从旁听人群中到庭,站在被告一边席位地说。孙嫔一扭头,见一女人,是昌帅已逃殉的第四妾。四妾没注意女扮男装的孙嫔。孙嫔和朱瞻基曾与第四妾面对面地说过话,卫士架走的第四妾,匪后来救走了第四妾,怎会出现在这里?孙嫔一转身小声告诉陈三,派人查第四妾情况,陈三安排了人。
“郝怀等人作证,是无效之词,他们与李家签有卖身契约。明律规定‘同居亲属有罪,得相为容隐’,‘ 凡告人者,告人祖父不得指其子孙为证,弟不证兄,妻不证夫,奴婢不证主。’他们给李家,不能作证。”周忱在旁听人群中,没举手高声地说,旁听人听得真切。
“证人!你们与李家,签过契约?”县令问。
“李家大人,捡我们进李家,我们在纸上摁过手印。我们没见啥契约。郝管家到李家最早。他与李老爷学几个字,当的管家。郝管家最清楚。”苏斯是护院小头目,归郝怀管家管。苏斯小心翼翼地说。其他护院附和,将畏惧的目光投向哥仨脸,像是偷窥。孙嫔听骆红说过李家契约情况,孙嫔看着地想。
“苏斯说得对。我十岁那年,老爷捡我进李家。我今年五十,四十年了。我二十五岁,李老爷教我识一些的字后,让我当上的管家,一直到现在。”郝怀尽心竭力笑地说。李豹点头,冲县令附和,表示认可了郝怀话。
“原告所说契约,李家可有?”县令看向被告地问。
“几年以前,民女在李老爷办公地方,捡到一张纸。纸上有很多字。民女识几个字,怕有用没扔随身存衣兜。逃出李家后,民女无意掏兜,看到那张纸。民女最近找人看,人家说是一张卖身契约,请大人过目。”骆红没经允许,掏出一张纸地说,并递向公堂。书吏过来,拿去递给给县令。
“你念一下!”县令没接地说。
“ 嗻!买卖人执照。洪武时期,户部颁发海山养的小女小影十岁,因家穷,无能力养育。该女卖与永城李时间,终身为奴。身价二十两银。双方认可,凡后世子孙,不得反悔。口说无凭,立此存照。中见人,郝怀。县令涂银。立字人莫路、李时间。洪武二十年,正月二十日。红印章。”书吏读完契约,就又给了县令。
“被告!这些护院,均有家奴契约?”县令问。
“县令大人!他们没有。三妾骆红有,是我家家奴,家有契约为证。我家要追回,违反家规的骆红。”孙嫔想起,在京城骆红被追一事。骆红有卖身契,被告是否拿出来契约,追骆红回李家?孙嫔想着没出所料,李豹说别人没契约,还专提了有契约的骆红。
“被告追骆红回家,得另行立案。原告说的,被告可有反证?”县令问。
“县令大人!小民还有,《大明令?刑令》中检尸告免规定确实是自缢、溺水、疾病等,导致死亡的,别无他故,亲属情愿安葬,官府可批准,免于尸体检验。亲属提出(而且无论当时亲属是否在场)就可以免检。小民等家人,看二妾闺女出外不回,家父停尸过长,天热尸体易腐烂,有失丧父尊严。所以,小民等人请示了县衙,允许家葬的。申请免除检验的,不能被控告杀人之罪。时间过这长,她们来告状,有驳于律法呀。”李豹看向县令地说。
“是啊!我大哥说得对,她们告状不合法!”李虎说李狗附和。李豹有点脑筋,提到规定的律法,县令怎解释此事?孙嫔听着看着,出现静场的大堂。原被告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