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毛绒绒的小手(1 / 3)

圆滚滚的珠子,比房间内百分之九十的东西,都要白净。

美中不足的是,上边沾满了血丝,还能看到被飞镖扎中的细小孔洞。

中间的部位,先前被女人的手指挡着,等她将手掌挪开,我才看清,珠子中间有一个大大的圆斑,褐色,不太纯粹,就像……就像人的瞳孔一样。

我的手脚,瞬间冰凉。

那两颗珠子,居然是人的眼球!

这个疯女人,居然用人的眼球做游戏。

“你们不用怕。都是自己人,这是我老公的眼睛,给家人当玩具,他不会生气的。”

难怪秦煜在仓库里发现男人的尸体,眼眶部位空空的,原来他的眼睛,被女人挖出来,当靶子玩弄。

“虽然是游戏,但也是有惩罚的。不然,就不好玩了。”ii

女人将婴儿放到一旁,伸出胳膊,将两个空杯子推到我们面前。

杯子里边,落满了灰尘,很恶心。

但旋即,我就意识到,比起之后的东西,这个杯子干净的仿佛一尘不染。

女人端起面前的茶壶,给我们一人倒了一杯水。

一杯近乎黑色的水,很浑浊。

里边还有红色,线条一样的东西漂浮,可能是某种蛔虫。

单单看一眼,就让人头皮发麻,不敢想象喝下去以后会怎样。

“我男人太懒了,整天在屋里呆着,也不出去干活,家里除了这点茶水,没什么好招待你们的。

游戏规则很简单,你们两个用飞镖扎眼珠的瞳孔,每人三次机会,次数用光后你们没有扎到瞳孔,一人喝杯茶,当做小小的惩罚,怎么样?”ii

小小的惩罚……看了眼手边浑浊的液体,我的咽喉上下滚动。我宁愿被捅两刀,也不愿喝下这么恶心人的东西。

“其实,我煮的茶很好喝。”

女人笑着说道,声音满满的不怀好意。她递过两把飞镖,拿在手里黏糊糊的。

像鼻涕一样,但我知道,上边沾的是眼球里的组织液。

我递给秦煜一把。

虽然眼珠的确很恶心,但毕竟是死靶子,以我的身手,应该不难扎到。

如果是别的游戏,可能我会束手无策,但我在警卫大学,苦练四年飞刀和扑克牌绝技,三次机会,绝对可以扎到墙上的靶子。

但下一刻,我瞪大了眼睛。ii

仿佛察觉到了我的意图,墙上,两只眼球像活过来了一样,瞳孔左右扭动。

被摘掉这么多年的眼珠,自己动了起来!

尼玛,我两只眼睛长在脑袋上,都没墙上的眼珠转的快。

这两只大眼珠子,成精了不成?

秦煜被吓的胆战心惊,胳膊都是颤抖的,第一标,扎到两三米外的床板上。

我被大眼珠子转的头晕眼花,心里又惊又气,也没了百步穿杨的准星。

想扎一只滴流滴流转的眼珠,还得扎中左右闪躲的瞳孔,压力和难度不是一般的大。

我手哆嗦了一下,连眼珠都没扎中,扎到了两个眼球之间的墙上。

第二次,秦煜的飞镖,依然歪了十万八千里。ii

我深吸一口气,手腕这次终于没有发抖,扎在了眼球上,但是,没有扎中瞳孔。

“好。”

织女在一旁拍手叫好,她似乎很享受别人践踏破坏男人的遗体。

可我却开心不起来,机会只剩下一次了。

秦煜技术很差,基本可以不考虑,我的最后一镖,几乎决定了我们的生死。

跟我想的差不多,秦煜的飞镖,歪的离谱,打在了双人床的铁栏杆上,差点反弹到织女身上。

惹得她怀里的小崽子叽叽喳喳乱叫,吵的我耳朵生疼。

但是我却陷入了沉思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