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一连好几颗颗大大小小的肉球。
无法用言语形容的丑陋模样。
司马无恨吞咽着唾沫,他见过江湖上形形色色的人,倒还没见过既有从娘胎里带出的黔记,又长有肉瘤子的。
只那一双眼睛看起来若春水潋潋,明艳动人,实在是可惜了。
可惜他太丑了。
难怪他要用斗笠遮掩自己的容貌。
“既然是无心之过,我同阁下计较就未免太过小肚鸡肠了。”叶惊阑戴回斗笠,拱拱手。
司马无恨别过头,唤来店家,要将叶惊阑一桌的茶钱都给付了,当做赔罪。
他自嘲地笑笑,好像草木皆兵了,瞧着街上的人都像是公子要求解决的人。
叶惊阑离了桌,拦下了走过来结茶钱的店家,反倒为司马无恨清了账。
“在下与贱内先行一步,恕不奉陪。”
撂下一句话,叶惊阑拽起云岫出了茶棚。
好一个大肚能容,彬彬有礼且有气节的男子。
只是这张脸……
可惜,着实可惜。
还未知晓他的姓名,看来只能靠缘分,于江湖再见了。
司马无恨翘着尾指挑拣颗粒饱满的瓜子,脸上神情渐缓,晚些时候便转道去云殊城吧,看来公子和自己一样,是思虑过重,凡事都想得太过复杂。
一想到这里,他满心愉悦地为他的三名属下都满上了茶。
要想马儿跑,就得给马儿喂喂草。偶尔放松一下,耽误不了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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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人大口大口地喝着茶,绕了这么久的扬城,他们才得以休息。
司马无恨在反复琢磨。
那个女子……
刚才云岫离去的时候司马无恨瞧见了她的侧脸,微微含笑的唇,怎得这般熟悉?
他又搜肠刮肚地想了许久。
昨天夜里,赏花会上,一男一女当街绾发插木簪。
那个男的,叫蒙歌。
那名女子,公子曾因认错人拍过她的肩头。
等等,贱内?司马无恨脑中“嗡”地炸开。
可不得了了!
他竟然放走了叶惊阑的护卫。
杀不了叶惊阑,就把他的护卫折损在半道上,这是公子吩咐过的。
“酒囊饭袋!”司马无恨一拂袖,扫下了三人的茶碗。
他重重地砸几块碎银在桌上,“店家,这些银钱够买你的茶碗了。”
三个人你瞧我我瞧你,都不知道发生了什么,连忙跟上司马无恨。
司马无恨一抹脸,面具不见了,呈现的是一张和茶棚里的着蓝衣的读书人差不多的脸,不细看的话会被当做双生子。
他很是善于模仿他人面貌。
头发束好,从怀中取一软帽罩在头上,刚巧将他的头发遮得严严实实。
“追。”
……
城主府内。
前厅里,换了一身衣服的元清涧还是觉得浑身不自在。
“这人的衣服怎么有股怪味儿,是长霉了?”他扯起衣袖细细地嗅着。
析墨不语,约摸是说话之人的鼻孔里发霉了吧。
“叶惊阑是把俸禄都拿去养扬城的窑姐儿了吗,到这里就没钱置办新衣了。”元清涧一刻不停地发着牢骚,“他在盛京时我就没见他脱下朝服后穿过同样的衣服,一会儿是月锦织成的袍子当擦手布,一会儿是在本就有暗纹的浮华缎上飞针走线,满意还好,不满意的话要丢去给外边的野狗垫窝,一会儿又是天蚕丝做的亵衣……如此奢靡!”
“王爷,我有一言不知当讲不当讲。”
“讲!”正愁没人应声,他太寂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