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在花园里就是好。
清晨,金翎是在鸟语花香中醒来的。
天蒙蒙亮。
金翎走出房间的时候就见青光中,一身白衣的刘逸正盘腿坐在花海中的亭子里。
金翔快步走了过去。
刘逸闭着眼,像是全神的打坐,连她的到来似乎都没有发现。
金翎见刘逸闭着眼,也就悄无声息的坐在对面。
放眼望去,含苞待放的花骨朵上是晶莹的露珠,到处都是沁人心脾的花香。
金翎静静赏了一会儿花,目光不由又看到了刘逸脸上。
东方泛红,微微的日光为刘逸的面上染上了一层橘红色。
这男人很对她的味口。
“金老板那日说的话可是真的?”感受到金翎的目光刘逸缓缓睁开了眼,“我是你喜欢的款?”
“嗯!”金翎不加掩饰的点了点头,“基本符合。”
“基本符合?”刘逸闷笑,“金老板对喜欢的人有什么样的要求,是不是也要测试加试用啊?”
金翎笑眯眯,“你先通过保镖的试用再说吧。”
“可否同时进行!”刘逸笑道。
“可以!”金翎也笑了。
“不可以!”
随着一嗓子怒吼,一身红衣的广毓就落到了亭子前,对着金翎就吼开了,“你就是这么沐浴斋戒的吗?你这是沐浴爱河吧!你有没有人性?王昭和日夜忍受断臂之痛,你非但不愧疚还如此的没人性!”
广毓就像一头炸毛的小狮子小老虎一般。
这孩子.......
金翎看着广毓红艳艳的锦袍,梳的整整齐齐的发髻,笑了笑:“小世子一个人来的啊?常云呢?”
“你还真以为我表哥把你当红颜知己啊。他的红颜知己没有一千也有八百,你少自我感觉良好了。”
如果连苏常云都那么受欢迎的话,这个小世子应该更卖座。
他们这样的公子哥儿搁在现代在可不就是全民偶像吗!
金翎上上下下的打量着广毓,这身份这长相,随便这么往外一摆,爱慕的姑娘肯定少不了。
“你看我做什么!”广毓被金翎看的浑身炸毛,“我告诉你,王昭和已经全无生念了,王昭和可是王家的长房长孙,他要是死了,你们整个金家都别想安生。”
“王昭和有什么特别喜欢的事情吗?或者说他是一个怎么样的人?少了一只胳膊,是难以接受,但是没必要求死啊。你知不知道杨过啊?”
“什么过?”广毓继续炸毛,“少了一只胳膊,说的轻巧。你可知道对于一个写了一手好字,画了一手好画的人来说,少了一只手意味着什么吗?”
“他有作品吗?要不咱们给他办一个画展或者书法展?他一定会开心的。只要让他觉得他自己很厉害,少了一只手,另外一只手也是可以继续书写画画的,他肯定不会再求死了。”
“作品?”广毓一愣。
王昭和的房间里到处都是被他扔在地上乱踩的字画啊。那些字画他以前都舍不得让别人多看一眼的。也正是因为如此,众人才觉得王昭和没有生念了。除了睡着了是安静的,一醒来就发疯发狂的。
“你去把常云还有那个沈家的哥儿一起叫过来,我有办法让王昭和好起来了。”金翎看着满园子花木心里已经有了主意。
“你先和我说。”广毓拉着脸。
“走!”金翎笑道,“小外甥,咱们去房里说。”
金翎说着话上前抓住了广毓的衣袖就走。
广毓没有躲开,任金翎扯着衣袖走了起来。走了几步又懊恼的甩了甩衣袖。
金翎很配合的松开了衣袖。
“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