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呀啊——!”
老金在心里默默给自己打了声气。毕竟是偷袭,喊出来就不灵了。他握紧剑柄,朝着正埋头啃食地精尸体的鳞甲狼猛冲过去。
“呜噜?”
然而鳞甲狼的野性直觉更胜一筹。
它一看到老金,立马扔下地精的尸体,朝着反方向拔腿就跑。
“吉布森!”
“收到!”
早有准备的吉布森在另一边现身了。
这就是团队狩猎的精妙之处。鳞甲狼被突然冒出来的吉布森吓了一跳,像只受惊的猫一样猛地刹住脚步,慌不择路地转向旁边跑去。
但此时,老金已经追了上来。他看准鳞甲狼的腰部,挥起手中的阔剑,裹挟着全身重量,一剑劈下,势要将它一刀两断。
“噗嗤!”
“该死!”
老金忍不住咒骂一声。
剑刃只砍进鳞甲狼的脊背一半,没能完全将其斩断。真他娘的!明明是奔着一击必杀去的,结果还是砍浅了。看来是鳞片的防御力太强了。
“嗷呜——!”
虽然没被砍成两截,但这一击也够它受的。鳞甲狼在地上痛苦地翻滚着,发出凄厉的惨叫。那副痛不欲生的样子,看得老金都忍不住牙酸。这要是换了他,被人一斧头劈在脊梁骨上,估计也得在地上疼得直打滚。
“呃啊——!”
鳞甲狼一边惨叫着,一边在地上扭动着身体,最后翻了个身,露出了肚皮。看样子,剑刃应该是伤到它的神经了。
鳞甲狼的腹部没有鳞片,要害部位完全暴露在外。老金正准备给它个痛快,结果……
“闪开!”
“啊?”
莫里斯突然举着斧头冲了过来。
“铛!”
他蛮横地用肩膀撞开老金,手起斧落,干净利落地将鳞甲狼的脑袋和身体分了家。这斧法,简直是赏心悦目,就像专业的伐木工一样,没有一丝多余的动作。
当然,主要是指他撞开老金的那一下。老金心里真是日了狗了,这老东西发什么神经?
“呼!搞定一只!”
莫里斯说着,用胳膊抹了抹额头的汗水。那副神清气爽的样子,看得老金更加来气。
“我说大叔,你突然撞我干嘛?差点把我撞倒了知不知道?”
“嗯?啊,抱歉抱歉。为了干掉这畜生,我也是没办法啊。”
这老小子从刚才开始就有点不对劲。以老金的经验,这种人最后肯定会惹出麻烦。为了防患于未然,他决定先发制人。
“我也能解决它啊,用得着你这样吗?”
“行了行了,我这不是已经把它解决了吗?万一你失手了呢?”
“它都被我一剑砍翻在地,疼得直抽抽了,我怎么可能会失手?”
“……”
“刚才你用命令的语气跟我说话,我也就忍了。但你要是再这么没礼貌,我可就不客气了。”
“……哼,随便你。”
莫里斯冷哼一声,转身走开了。
作为一个在礼仪之邦长大的五好青年,老金一向尊老爱幼。但这并不意味着他会无条件地容忍别人的无礼行为。敬老也得看对方值不值得尊敬。
之前没少吃队友的亏,现在好不容易有了点实力,自然要硬气一点。
“真是简单粗暴啊。”
吉布森走过来说道。
“接下来剥皮吧。鳞甲狼的价值主要就在这身鳞片上了。”
老金掏出匕首,准备剥皮。这把匕首还是上次从强盗手里缴获的,他一直没舍得卖,放在腰包里好好保存着。
“这玩意儿该怎么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