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是什么人?”
男人叹道:“我……只记得这两个人一个是男人,另一个是一个女人。”
程春飞心中暗叫不妙,心想自己怕是卷入了江湖中的恩怨,变色道:“追杀兄台的这对男女是否也在这片山林中?”
“他们应该不在这里。”
这一次男人倒是说得很确定:“我不记得他们是何模样了,但我已在这里待了半年,你……还是我半年来见到的第一个人。”
程春飞张了张嘴,说不出一句话。
这男人居然在这山林中与鸟兽为伴,独自一个人在这样的地方活了半年。
这也解释了他为何满身酸臭味儿,而衣物也是破烂不堪了。
程春飞虽对男人说的话将信将疑,但他还是选择了带着男人回家。
程母好客,也不在乎家中多一个人吃饭,所以男人就在程春飞家中长住下来。
男人已不记得自己的名字与往事,所以程春飞就给他取名为“程无忆”。
程春飞认为程无忆曾经定是一个美男子——因为程无忆虽然邋遢了一些,但他的举止总是透露着读书人才有的优雅,而且即便他已破相,可程春飞还是得承认他是一个很英俊的男人。
程春飞也认为程无忆的武功一定很好——因为他曾有一次见到程无忆以左手拿着他祖传的宝剑在练剑。
程无忆的剑法真的很不错,就是放在江湖中也算得上是一个好手。
程无忆却觉得这柄宝剑太长,他认为这柄剑要再短上两尺最好,这样他才可用的顺手。
程春飞知道程无忆说的那种剑——是短剑。
程无忆在程春飞家中居住了半年之后,正逢匈奴大举南侵。
程春飞是一个热血男儿,他有心报效朝廷。
可是他若是走了,他那位年事已高的母亲又该怎么办?
自古忠孝难两全,程春飞只好压下满腔热血,对此事只字不提,每日里只是愁眉不展、借酒消愁。
知子莫若母,程母又怎会不知亲生儿子心中的想法?
可她又怎么忍心自己的骨肉去北境抛头颅、洒热血?
这是全天下父母都有的私心,这种私心绝不是错的,因为没有人能斩断血浓于水的亲情。
可是有一些事总要有人去做的,毕竟每一个军人不仅是大魏的扞卫者,也都是他们父母的亲生儿子。
愿意从军的男子汉都是伟大的,因为有他们在流血流汗,才有大魏境内的万家灯火;舍得让儿子上沙场的父母也是伟大的,难以想象他们究竟下了多大的决心才说服自己放着自己的骨肉去前线守护其他父母的骨肉。
程母就是一个伟大的母亲,她苦思三日后,终于在一个夜晚找来了程春飞。
“你去吧。”
“去从军。”
“但为娘……不想见到你的尸体。”
“你答应娘……要活着回家,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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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春飞感激涕零,他也郑重地答应了他的母亲。
“我也去。”
程无忆早已看出了程春飞想从军的心思,所以他也早早地收拾好了行礼。
“大哥于我恩重如山,他既要上沙场,我也必要生死相护。”
兄弟二人从军之后一直被编排在同一支队伍中,并肩作战三年后,程春飞已成为了一名百夫长,而程无忆一直甘愿做他的副手。
只要是在程春飞需要帮助的时候,他一定就在程春飞的身旁。
包括此刻。
每当程春飞焦头烂额之际,他只要一见到程无忆就释然了。
他知道自己这位好兄弟不仅智勇双全,而且对战争似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