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6章 战后法庭(1 / 2)

大宋圣天子 青衣散人 1141 字 3个月前

泉京太公院内,所有《联合战犯人员名单》中钦定的战犯全部暂时被关在这里,等待组建战后法庭审理之后进行处置。陈伦阳是当中唯一一位宋人,第三代宋倭混血,赤岛明府公卿,实际工作是担任安本济三的私人参谋,本土派大的战略方针全部出自于此人之手,不过,由于在动乱时期,反对对在倭宋人下手,并勒令派兵保护以及处死几个对劫掠宋人的普通土兵。

正当太宫院内关押的其他战犯来回踱步,忧心忡忡的。只有陈伦阳身穿传统的士大夫衣装,淡定的坐在角落里面,身捧一本《大宋帝国国土论》淡定的看着充满了传统意义上的赴死者。

圣平八年九月,大宋帝国与倭国临时联合战后法庭,对于此次战争类案件正式开庭审理,由大宋帝国特派全权使官,大宋帝国大理寺少卿李之化,刑部员外郎耿平化,倭国大理院少掌事春野浩二,倭国内阁太府执事鸠夫永平四人为临时战后联合法庭法官,其余人为战联法庭审议员。正式开始大宋帝国版的远东军事法庭审理工作。

带首位战犯安本济三,作为传统政治规矩和方面问题,这批战犯没有穿上囚服,而是以传统的官服,士大夫服装或者是民族服装为出席。

安本济三身穿倭国的大名服装,头戴脚镣和手挎两名士兵押着进入审判庭内。鸠夫永平率先开口问道:"堂下何人,身居何职?"安本济三语气傲气地说道:"吾乃倭国赤岛镇东主,理政公,倭国赤岛安本氏--子弟安本济三。"

经审理查明,战后联合法庭对安本济三提起的犯战争罪,杀戮平民罪违反国际公约罪。

经联合法庭庭议,罪名成立,判处斩立决,没收所有财产。直系三代血亲判处六十五年劳役。判决下来之后,安本济三被两名士兵继续拉了出去。

第二名战犯,倭国赤岛明府少掌事宫本东纪。身为在职官员生活奢华,腐败不堪,长期碾压民财,致使民不聊生,走失国有资产,致使大量国有资产外流。

经联合法庭庭议,罪名审议通过。判处斩立决。没收所有违法所得。直系三代血亲统一判处六十年劳役。随后也被两名士兵像死狗一样拖走了。

钦定的特级战犯一共二十六人,其他二十五人都好审议,最后一人比较特殊。倭国赤岛明府公卿,第三代宋倭混血,本土派首席军师,谋士智囊团成员陈伦阳。

经过战时联合法庭庭议后,联庭整议席团会及连庭法官,集中讨论后决定判处终身囚禁发往帝都处置没收所有财产,一代血亲不得从军,从仕……

他之所以可以被从轻处理了, 一方面是因为他有宋人血统,另一方面是在动荡时期下令保护在倭国的宋人,同时还下令斩杀了一批掠劫宋人的士兵。

陈伦阳大概率是被大宋帝国招安之后,改头换面之后,调入其他部门工作,毕竟是个人才嘛。

战后联合法庭对于《联合战犯人员名单》中明文规定的二十六名战犯庭审议工作,做出公正裁决之后,开始休庭。三日后,对中高级俘虏进行审判俘虏。

从帝国驻倭国派遣军驻地内,陈伦阳本人是国内已经发来通知,要运往国内的。钱吃喝不愁有什么吗?有什么要求也尽量满足,除了限制人身自由之外。然后就没有什么不一样的。

三天过后,联合法庭开始对反抗势力高级军官执行审议。遵照大宋帝国刚刚颁定的《宋倭联合特别管制区行政管理条例》,多罪取一罪轻重开重判的原则处理。

将近三百六十五名高级军官判处死刑,大量中级军官被判劳役执行。大量资产被没收,趁此良机,大宋帝国摧毁倭国传统旧有武士阶级和藩镇体系。

在此次倭国内乱之中,大量蕃镇体系以及武士被迫站队卷入这一次由大宋帝国精心策划的倭国内部斗争中,以此摧毁和瓦解旧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