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有的补药,勉强算是办好了见面礼。这天深夜,安排好了其他人的事情以后,他们两人两匹快马就朝东出发了。
柳溪镇是个方圆二十里以外就没人听过的地方,是以走了一天以后,杜仲和孙遇就顺着大概的方向,放弃了大道,开始翻山越岭。到了晚上,毫无疑问,得找个山头睡觉。
因为已经是严冬了,不能像夏天似的席地而卧,他们还弄了几根树枝来搭了个简易的窝棚,再把准备好的油毡布从里面给布上——这样虫子就不会钻进来了。垫的树叶得一会儿用火熏熏才行。
孙遇把马拴好,看到杜仲蹲在河边洗脸洗手,也走了过去。“你看这场景,有没有想起什么熟悉的事情来?”
杜仲拍拍脸上的水花,四下看了看,然后奇怪地问道:“熟悉?这一带我不熟啊,这是第一次走。”
孙遇不死心,“你再看看,这荒山野外,小河,马,我们两个,怎么样,想起来了没有?”
杜仲微微侧头想了想,然后噗哧一声,“再加上野鸡我就想起来了。”
那是他们第一次一起出行。到了野外露宿,杜仲一心想避开他,于是自行抓野鸡宰野鸡烤野鸡,晚上还一个人打了个树叶铺盖睡觉,哪里去管身边人心情如何。但是今非昔比,她还是很淑女地问了一声:“相公,要不,你去抓只野鸡来,晚上我们烤了吃?”
孙遇见她想起来了才咧唇一笑,瞬间周边的空气都甜蜜了起来。“好啊,我去抓,不过你得教我,我可没抓过野鸡。”
杜仲暗暗地撇撇嘴,心想先是教他抓野鸡,然后是教他怎么宰野鸡,最后是怎么烤野鸡,这不全套还是她在做嘛!唉,算了,照顾一下他当时的遗憾心情,带他玩一回吧。
抓野鸡的时候还好,两人都有轻功,但到了河边宰的时候就——“呀,你怎么把它的脖子整个都拧下来了?”孙遇站在一旁,脸上尽是不忍。
杜仲蹲在河边,抬起脖子很是认真地看着他,“你吃?”
“呃——我不吃那些。”他自小生活在规矩多的孙家,不怎么可能吃鸡头鸡脚那些零头。
“我也不吃的,尽是骨头没有肉,烤了也不香。我们没带锅,要不弄点作料卤一卤倒是不错。今天晚上熬上,明天早上拿来下面条,嘿嘿,最香不过!”说完她手一扬,那个血淋淋的鸡头飞了老远,接下来的还有鸡脚,鸡的内脏……
看着刚刚还灵动活泼羽毛鲜亮的野鸡瞬间变成了这等惨绝鸡寰的一塌糊涂样儿——孙遇走开了,“我来帮你生火吧。”
杜仲微微侧头看他的背影,坏坏地笑了。不食人间烟火是种病,得治。别人她管不了,孙遇身上这病,她包了。
江湖失心记三月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