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就算去闯荡江湖她也完全不用担心,因为,上面说的那些厉害人物,几乎都不认识她,只要她不主动说,没有人知道她是谁。
柳飘飘见了她的信物后,再看看她,跟见了鬼似的,赶紧把她拉走了,她都没来得及说她易容了。
再后来她逃出了张家,东晃晃西走走,在一次游青湖的盛会上,看到了孙遇。
江湖传言孙遇的爹当年倾慕柳飘飘,后来结姻不成,就为自己的儿子定了柳飘飘的长女。是以,众人都知道孙遇的未婚妻是张絮儿。
没她杜仲半点事儿。
这些师父也知道,但多的她从来不说。但她只是知道,至于以后杜仲要怎么办,是想把未婚夫抢回来还是就此算了,她完全不干涉。杜仲的想法其实很简单,她只是想去看看美人儿,看看俊公子,去见识一下,然后继续回她的野鸡岭逍遥自在。但是没想到……
综上所述,她,杜仲,是个没爹有娘但娘不认的野种。这江湖那么大,好似都跟她有关,但又都跟她没关系。
杜仲再次苦恼地翻了几个身。
也罢,经过这小一年她算是知道了,这世道要找个不看脸的男人比登天还难。既然这样,干脆不找了,一个人自在。大不了以后学师傅,勾搭一两个男的回野鸡岭,生活不也惬意么。这江湖,看来是躲不过了,那就不躲了,反正江湖上能毒得过她黑婆婆的不出五个,还包括了她师父;跑得过她黑婆婆的,呵,也不出五个,同样包括她师父。
当然,那只是两年前验证过,现在就不知道是怎么样了。
再去看看不就知道了。
第二天一早,杜仲收拾了两个大包袱,扔给黄柏一个,两人直接出发。杜仲身上的包袱是她的衣裳鞋袜还有牙具等,黄柏身上的是两人要吃的干粮。没法,他昨天没回家睡,衣裳没来得及带出来。
他们也不用去给师父道别,因为这个时辰她老人家肯定刚睡下不久,最忌讳别人打扰。
出山他们得翻过一座跟野鸡岭差不多的高山,再沿着河走五六十里路,就会看到下一个集镇,再往外走三四十里,就上了大路,离通州不远了。
黄柏从来没出过野鸡岭。他安慰自己道:“没带衣裳没关系,这一路肯定要经过很多城镇的,到时候去成衣铺子里买两身衣裳,保管比我们镇上的李裁缝做得好看!”
柳溪镇只有一个裁缝,据说还是从中原逃难来的,那一手手艺啊——全镇人分男女穿的衣服都差不多一个样儿。
杜仲平静无波地看了一眼师弟,问他道:“你带了银子?!”
“啊——昨晚我又没回家,哪里带了银子!杜仲你带了多少?”
“你觉得我家会有多少银子?”
黄柏在脑海里回忆了一下杜家的茅草屋、光床板、豁口碗和三条腿的椅子,眉头皱了起来,“那咋办?”
“嘿嘿,不用纠结,到时候就有办法了。”
办法就是根本不经过城镇,看他怎么买。不买自然不花银子了。
这个师弟什么都好,就是太爱干净了些——闯荡江湖哪有那么多讲究,矫情!这是一种病,得治治。
杜仲朝着通州城的方向,带着黄柏直线赶路。
好吧,因为这山林地带就没有按直线修的路,所以杜仲带的路不是翻山就是过河,渴了喝河水,饿了打山鸡,困了睡树上。
四五天下来,原本玉树临风的黄柏黄小大夫,成了造型犀利的丐帮弟子;而杜仲就没差别了,反正在柳溪镇就一农妇,现在是一个更邋遢的农妇而已。
有对比才有落差——所以做人要低调,起点不能太高。
这天晚上,黄柏烧了一个火堆,杜仲舒服地躺在一旁用树枝堆的简易床铺上剔牙——刚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