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新闻·····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水资源刚性约束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要求,加快取用水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强化取用水信用监管,近日,水利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了《关于实施取用水领域信用评价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取用水领域信用评价工作作出总体安排和部署。
《意见》指出,取用水领域信用评价是加强取用水监管、规范取用水秩序的重要手段,是精打细算用好水资源、从严从细管好水资源的关键举措。以加强取用水信用监管为着力点,将取用水领域违法违规和弄虚作假等行为计入信用记录,建立信用评价规则,规范信用评价程序,强化评价结果运用,坚持以评促管、部门联动、稳慎适度,建立健全取用水领域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引导取用水户依法依规取用水资源,规范水资源开发利用秩序,支撑和保障高质量发展。
《意见》重点从3个方面对实施取用水领域信用评价作出了具体安排。一是建立信用评价规则。流域管理机构和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作为评价主体,先期对已纳入取水许可管理的非农业取用水户和未经批准擅自取水的非农业取用水户开展信用评价。二是明确信用评价程序。评价工作每年开展一次,每年3月底前完成上一年度信用评价,建立评价结果公示和异议申诉处理机制,评价结果依托“信用中国”等网站向社会公布。三是强化评价结果应用。依法实施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开展取用水领域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加强取用水领域信用评价与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的融合应用。
《意见》强调,各单位要将实施取用水领域信用评价作为实行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的一项重要任务,不断健全取用水领域信用监管相关制度,将取用水户相关信息与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等按需共享,落实信息安全责任,加强政策宣传,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退市进行时(广汇汽车)······【本案例只作为研究主力行为意义,没有交易价值】
1、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592.64万股+3850.00万股
2、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500.00万股
3、深圳市兴科融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896.04万股+2575.55万股
4、五矿证券纾困3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48万股
5、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00万股
6、国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00万股+800.00万股+4047.00万股
7、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
.00万股+.00万股
8、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5100.00万股+6100.00万股
9、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00万股
以上是广汇给相关机构质押的股份,且这些股份没有被平仓,因此这九家机构属于广汇汽车的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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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搜索结果,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的控股股东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广汇集团)将其持有的部分广汇汽车股份进行了质押。
以下是一些机构持有广汇汽车质押股份的情况:
1.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 - 广汇集团于2022年12月26日将其持有的广汇汽车12,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质押给该分行 。(时间太早,因此不作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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