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女孩子了。
谢淑敏就这么痴痴地看着他,浑然没听到夏晶晶又说了些什么。
已经又有小一百天没有任何联系了,这家伙这次明显比过去的任何一次更犟,一直都没给自己打过哪怕一次电话。
当然,他的动向自己还是很清楚的。
每隔两三天,赶上落地休息的时候,总要给大姐和家里各打一次电话,每次都理所当然地收到他的最新讯息,和一大通的埋怨。
最近的一次是大姐说的,他的首张单曲碟卖的很好,他的那首叫《爱的初体验》的歌,下周很可能会上一个叫什么东方之声的榜单,如果上去了,就算是更红了——可惜做空乘的人,居无定所,走到哪里都是睡酒店,大姐说想要给寄过来一份,自己也没个地址可以填。
这次可以休一整天,她本打算待会儿晚饭后去市区里随便逛逛,买一张他那个CD,顺带给他看一件呢子大衣什么的,买了给大姐寄去,却没想到,人还在酒店,他居然已经被一个追星追得有点疯狂的小傻妞,给挂到墙上了。
仔细看,海报上的他,手腕上带的那只表,应该还是他高二那时候自己送给他的那块电子表——真的蛮旧了,也不知道现在还能不能用。
“真傻!就不会自己换块表?都那么有钱了还抠!傻瓜!”
她笑着喃喃自语。
等到夏晶晶从洗手间哼着歌出来,她指着海报问她,“你就那么喜欢他?”
夏晶晶立马来了精神,身体乳也不着急擦了,快步过来,两眼放光,“你没听过他的歌吧?可好听了!叫《爱的初体验》,我包里就有,待会儿给你听!我大前天和前天休了两天,回到家之后,我妹妹疯狂的给我推荐他,我一看海报,我的天哪,简直就是我的梦中情郎!再一听歌,太好听了,所以我就决定了,以后他就是我的梦中情人了!”
谢淑敏不由失笑,“你以前不是喜欢那个……”
“赵去病?”
“嗯,对呀!怎么?不喜欢那个了?”
“不喜欢啦,我把他抛弃了!没我家正华帅,还没我家正华显得阳刚!”
谢淑敏又笑,“他……现在很红吧?”
夏晶晶毫不犹豫地点头,“红!红到了不得!反正我回家那一天半,往大街上一走,所有唱片店,几乎全都在放他这首歌!老板要是不放这首歌,就会有女孩子过去问老板,你为什么不放《爱的初体验》?老板就换碟了……”
说话的工夫,夏晶晶打完身体乳,小跑过去,翻出她的随身CD机来,献媚一样地跑过来,“淑敏姐,你听听,听听嘛!我最近几天只要有功夫,就在听!你听听,真的很好听的!”
谢淑敏没有像以前那样推拒,反倒接过来,戴上了耳机。
她对音乐没什么感觉,甚至可以说是没什么兴趣,她知道自己家里人其实都这样,天生的就对音乐方面没有什么感知似的。
听吧,也能听,唱吧,甚至也不怎么跑调,能跟大家差不多的唱,但的确就是对这些东西不怎么上心,更谈不上什么热爱。
所以从不追星。
就算是喜欢弹钢琴的人,其实也只是喜欢弹钢琴的那个人而已。
戴上耳机,音乐很快就响起来。
是他的声音——
“如果说你要离开我,
请诚实点来告诉我,
不要偷偷摸摸的走,
像上次一样等半年。
如果说你真的要走,
把我的相片还给我,
在你身上也没有用,
我可以还给我妈妈。
什么天长地久,
只是随便说说,
你爱我哪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