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是周六,但管玉兰依然跑过来,给送来了一大摞各种各样的报纸和杂志,并把她昨天跟小岛唱片谈好的工作合同带了过来。
基本上也就是跟着行业普遍情况走的。
在徐正华担任《短发》制作人期间,小岛唱片负责报销他衣食住行的一应开支,其中就包括了当初管玉兰说过的,三星级酒店套房一间,以及工作期间提供外卖选择,车接车送按照出租车的标准报销往返路费,等等。
当然,最重要的是薪水。
担任制作人期间,他的时薪是每小时150元。
据说这是小岛唱片邀请非本公司工作人员担任制作人时,会开出的第三档报酬——也没什么太多好争的,毕竟你还没有出过成绩。
制作时间可以根据徐正华的个人安排灵活调整,但整体要求,对方只给了15个工作日,掐指一算,也就是要求在3月20号之前,就要彻底结束录音。
时间很充裕了。
徐正华不打算多挣他们的工资,打算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以最快的速度完成这首作品——这才几个钱,上市之后按销量拿的版税分成,才是大头。
基本上这些条件徐正华全都没意见,那就接过管玉兰带来的合同,签字。
之前签过的,是制作人分成协议,其实跟词、曲、编曲的授权合同,性质基本完全一样,是一种文化创意的授权和独占合同。
这一次签的,则是工作合同。规定的是工作细则。
两者是完全不同的两码事。
周一中午,徐正华吃过午饭之后就坐了管玉兰的车直奔小岛唱片。
从今天下午开始,《短发》的录音室版本,就要正式开始录制了。
项中明全程陪同,小岛唱片最好的一号录音棚,也终于对徐正华敞开了大门。
果然气派。
这个棚大到,不止录音室里足以容得下十几号人,录音位就有多达五个,甚至录音室外头,光休息区,就有两个,总占地怕不有七八十个平方。
制作人、歌手、编曲、监制、创作人、乐手,以及他们很有可能会随时跟着的经纪人、助理、保镖,都容得下,都有个座位可以坐下。
里面甚至还有个小吧台。
跟三号棚相比,简直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而在接下来的两周时间内,这个棚完全归徐正华调度使用。
第一件事,就是面试。
下午一点半出头,由项中明负责联系安排的各路乐手们,陆续赶到。两点钟不到,正式开始面试。
唱片公司普遍会养着几个手艺不错的乐手,另外还会有一些日常联系紧密的以供备用,都是熟手,来了就能用的那一种。
对于徐正华和安小菁来说,《短发》是一次冲高的机会。
可即便是对于完全不可能拿到版税分成的乐手们来说,这也是一份蛮不错的工作——无论时薪,还是按作品数量计酬,这样的工作,都是他们的日常。
一共五种乐器,项中明给叫来了十三个乐手,基本上每一种乐器都有至少两三个的备选——之前大刘介绍的那位鼓手,也在其中。
既然是一路绿灯了,在这种事情上,项中明显然不会驳徐正华的面子。
于是听,听,听。
选人。
再听听听,选人。
当然,水平差距不会太大,于是就多多参考项中明的意见。
到哪里都有关系户,这很正常。
多采纳项中明这个对接人员的建议,也是某种程度上的快刀斩乱麻。
没那么多时间去跟他们公司内部搞内耗,该内耗的地方,就让项中明去。
当然,只是一份乐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