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沙发上的约翰·戴斯,他近乎一字一顿地道:“约翰,我要和这首歌的作者见面,我必须要和这个作者见面,越快越好!”
约翰·戴斯张开手臂,摊摊手,“OK!……中国人?”
詹姆斯卡梅隆毫不犹豫地回答道:“我不管他是中国人还是日本人,或者泰国人,我要这首作品!”
顿了顿,他道:“我爱死它了!”
他站起身来,双臂张开,这一刻,犹如拥抱了整个世界的世界之王一般,他兴奋地道:“强烈的,但是克制的,克制的,但是强壮的……爱情!这就是我的电影!这就是我的主题歌!”
约翰·戴斯耸耸肩,皱着眉,撇着嘴,显然是至今都没有回过神来,只是下意识地回应,“Er……OK?”
卡梅隆不再理他,只是扭头看着乔治西蒙斯。
西蒙斯愣了一下,随后立刻反应过来,“OK,我马上联系!如果需要,我会订最早的一班飞机飞过去!一定会联系上他,把他请来这里跟您见面!”
“GOOD!”卡梅隆大加赞赏。
这个时候,约翰站起身来,无奈地耸肩,“詹姆斯……詹姆斯……冷静一下!简那里怎么办?难道你要找一个中国人来配乐,把简踢走么?Come-on,dy!这不合规矩!而且简是拿过奥斯卡的大师级音乐人,他才是最合适的那个人,你不能因为一首作品就选择换人!”
卡梅隆扭头看着他,怒吼道:“但是他.妈.的我喜欢这首歌,我知道这才是我的电影里需要出现的音乐,让他.妈.的奥斯卡最佳配乐去死吧!”
约翰耸耸肩、摊手,无奈地道:“詹姆斯,别这样,听我说,伙计……”
“呃……BOSS?打扰一下,据我所知,这首歌的作者,昨天刚刚登上《纽约时报》!”
两个人闻言一愣,齐齐地扭头看向他。
乔治西蒙斯,转身,很快从报纸架上找出一份报纸来,递给两位大佬,同时还指着《纽约时报》第一版下方的那张照片上站在五个人中间的那个年轻人,道:“我见过他的,相信我,他叫李!”
两位大佬联手接过报纸,标题入目,两人都是眼前一亮——
《上市十二天全球销量七百万张,遥远的东方有一支神奇的乐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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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嗯,要推一本书,是本书的读者写的,叫《文青是不是种病》,作者:零度风楼。书荒的可以去看看。(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