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受,但正是他,让我感觉到人生的温暖。”
无极圣教众人纷纷安静下来。
一楼大厅的食客们也都安静下来。
甚至有人夹起菜,却忘记放进嘴里。
他们对于潘从从的过往非常的好奇。
毕竟潘从从的容貌,天姿国色。
而潘从从的武功,更是在年轻的才俊当中,名列前茅。
江湖上,要数名气最大的武者,便是宋终。
而宋终之后,虽然也有许多武者名气不小,江湖上也有许多人知晓,可是却无法像宋终这样,做到家喻户晓。
而,这种情况,在潘从从横空出世之后,便改善了。
潘从从十八岁的时候,小有名气。
皆因潘从从行走江湖时,都会打着一个噱头。
潘从从走到哪,这个噱头便带到哪。
“征婚,有意者来。”
仅仅六个字,掀起江湖一阵热潮。
不过这征婚,却有条件限制。
首先是武功不能够超过一流境界中期,二是要签订生死状。
潘从从第一次用这条噱头的时候,江湖上的武者都不信,没有人会来挑战她。
直到后来,渐渐有了第一个“吃螃蟹”的人。
那个“吃螃蟹”的人输得很惨,还掉了两颗门牙。
潘从从的名气,便迅速在江湖上爆红,简直比潘从从的衣袍还要红。
后来,不断的有人向潘从从挑战,可是却无一例外,全部都败下阵来。
江湖上的武者开始苦恼,潘从从到底喜欢什么样的男人。
为什么那么多优秀的男人,潘从从都不喜欢。
很多男人,武功仅仅是略输潘从从一筹罢了。
人生苦短,怎么可能找到非常合适自己的人?
武功稍微差一点,应该也能接受啊。
可是潘从从全部拒绝。
也不知道潘从从到底在等谁。
潘从从跋山涉水,从宁国最北方,一直走到宁国最南方。
一年多来,潘从从走遍宁国各大城池,目的便是寻找自己的如意郎君。
可是,这一年多来,从未有人入得潘从从的眼。
直到今日,潘从从终于找到自己那个对的人。
那个人便是胖子。
潘从从说道“其实我征婚,主要也是为了在江湖上出名。只有我出名以后,王成才有机会找到我。”
潘从从说到胖子的时候,眼睛里闪烁过一道温柔的情绪。
北地枪王常生诧异道“你跟小胖子以前认识?”
潘从从说道“算是认识吧,一开始我家住在远青城郊外,后来搬迁到西江县居住。当年在西江县的时候,我十七岁,那一年贼寇闯进家中,我家中父母为了保护我的安全死在贼寇的屠刀下,我也让贼寇俘虏,准备带上山当压寨夫人。
就在这个时候,宋终与王成出现,将贼寇通通打跑。宋终、王成两人打算送我回家,可是却临近夜晚,夜晚降临,我便认不出路来了,只能找个地方稍作歇息。”
北地枪王常生说道“我教中人,行侠仗义,不在少数,可是王成为什么会吸引你呢?明明是宋终更高大,更帅气。”
潘从从说道“救下我的那一天,在后半夜下了很大的暴雨,我们三个人只能暂时找到一处山洞避雨,山洞又潮湿,又阴冷,而且没有任何的东西吃。
当时在山洞里,宋终掏出一张大饼,递给王成,胖王成居然一点都不舍得吃,将大饼都给了我。
宋终跟王成都说自己乃是习武之人,没有那么容易便饿。到了深夜,宋终倒是面不改色,正常的入睡,可是王成却偷偷在啃自己的指甲,我饿过肚子,我深深的知道,饿肚子是一种多么难受的感觉,而且王成这个体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