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其只得收敛,倒是小白说,虽然帐内日子枯燥,但起码要比一人待那项府有趣,关键是帮少年挡那慕萱,这就很是值得,少年对此,只得无奈苦笑呗!
“说事。”少年道,喵的废话真多,还说不说事了?
“荒主接到天朝战书,书上说天军明日于天野与之荒军一决胜负,荒主让我来喊你去做最后的商议。”吴荒缓道,感觉慕萱前来也是…不过…
少年喝了口奶,“什么时候?”
“当是越快越好。”吴荒说罢也是伸手拿过几块肉干丢入嘴中咀嚼起来。
“好,你先行,我马上就至。”“好。”
两人皆应答,吴荒再是顺走几块肉干便是先行离去,几息过去,小白现于眼前,“主人,天荒是要开打了吗?”其猜测地问,毕竟双方间的准备时日也是不算短了。
少年点头,随即朝之露出个苦笑,天天“摸鱼”,现在真要开打了,心里就很没底,女子见之少年脸色如此,自己也是渐变成个苦瓜,寻常江湖厮杀都是凶险万分,更别说这…
“主人,小心。”女子话语沉重,帐内气氛随之也是如此,“哈哈,小问题!”少年笑笑,随之又是饮了口奶,如此举动看似轻松,实际气氛依旧沉重。
“小白,你好好待着,荒主喊我有事,我去去就回。”项天起身,女子点头,“对了,主人,要不…”女子欲言又止,“怎么?”少年疑惑,女子却是摇头,少年只得带着疑惑离去。
走出荒帐,眼眶内现无数荒帐,普通的,将军的,君主的,三类荒帐,以大小繁华区分之,这还挺好,少年是为荒军右骑统帅,对应着荒帐也是驻扎于整个荒军右营之中心,荒主营帐自是在整营中心。
一路过去,有点距离,路上问好的不少,这是只属于大将军的待遇,是以鲜血铸就出的荣耀,少年要去马厩那方,卧槽,说到骑马他是突然想起件事来!
荒朝大军七十万全是聚集于天野以南之上的地界,七十万,外加马匹,这可不是个小数目,数量这么多必定是要好好安排,不然那踩踏事件于此还不得是要发生个成千上万件的。
以千人为之小营,万人为之中营,十万为之大营,一个大营内括十个中营,十个中营又是内括百个小营,小营间相隔有之千米,一公里不算远,中营间相隔有之万米,十公里也还好,大营间相隔有之十万,百数公里有点远。
自这右军营地中心去至那大军中心营地,额…额…脑瓜子计算一下是…是…最少应是有个一百五十多公里,大荒马一时可行四十来公里,如此算岂不就是要跑三个多小时狠的???
少年有点晕,不过好在自己所骑之马…嘿嘿,大荒之原,荒马无数,荒马乃为之群居动物,既是群居,那队列里头定是分有公马母马和小马,他这马是匹公马,我相信说到这,很多人肯定就有所疑惑,骑兵所骑之,到底是公马?还是为之母马?
公马的话,一个马群里头肯定不少,但大荒之原上有种公马,名之荒之儿马,荒之儿马是个什么?荒之儿马是负责保护荒马群安全的公马。
据说其性格凶猛暴躁,是之大荒草原上无人敢驯,无人敢套,更无人敢骑之烈马,不用猜,项天座下所骑便是此大荒儿马。
其将其命名为之血荒,因为其的毛发宛若鲜血般妖艳,且项天驯服其好像也是花费了数个日月及年,其与其多次交手,有上风,有下风,更有险境,其让其所流之血之总量,足可抵其征战沙场之流血总量之三分之一,最终,其还是给其拿下,上下两者叠加,外加其是来自于那大荒之原上,所以其是将之其命名为:血荒!
项天是例外,可寻常荒兵若想驯服一匹大荒雄马,怕是要花上不少气力,所以,大部分荒兵所选,还是为之大荒雌马,雌马性格虽也暴烈,不过比之雄马,是要好之太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