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法,可劈可刺,结合了刀剑两者的属性,是一种奇门兵器。
而要把这种奇门兵器用得好,没有多年的苦练,绝对不可能!
“你早就知道我跟着你?”
白衣年轻人声音磁性怪异,居高临下盯着耀阳,发话了。
耀阳仔细打量白衣年轻人后,毫无惧色,上前几步,坐上丰田车前车盖,漫不经心道:
“早知道拉,你从一个礼拜前就跟踪我,每天跟着我上班,等着我下班,也是够辛苦的。”
白衣年轻人默然,十秒后,方才平静道:
“为什么不带齐人马抓我?”
“带齐人马?你倒是够自信的。”
耀阳嘴角一撇,微笑着伸出手指道:
“第一,我耀阳出来做事,论单打独斗,还真没怕过谁。你敢单枪匹马跟踪我,我就还你一个公道,一对一,很公平啊!”
“第二,抓你做什么,你跟着我,是想保护我也说不定呢。没必要把所有人都推到敌人的位置上,很多时候化敌为友,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还是说说你吧,为什么跟着我,又有什么目的?”
又是一番长时间的默然。或许是觉得耀阳为人够大气,白衣年轻人语气中多了一丝情绪:
“做警察做成你这样,真是有趣。”
“你给我公平,我也给你解释,你砸了我好不容易找到的饭碗,我跟着你,确实是要对付你。”
“饭碗?”
耀阳眉头一挑,肯定中又带着一丝疑问道:
“你是王宝的人?”
“可以说是,也可以说不是。”白衣年轻人回答很有趣,马上话道。
“怎么说?”耀阳再问。
“我是想跟着王宝做事,天鹰帮初建,王宝野心勃勃,我觉得跟着他,会很有前途。只不过价钱方面,我还没和他谈妥,结果你就杀了他。”
白衣年轻人老老实实,解释道。
“那你为什么一个礼拜都还没动手?”
耀阳轻笑,对白衣年轻人的老实态度有了些许好感。
这样的人,要嘛就是傻,要嘛就真有本事。
当着一个警察的面,直说自己本来想要混社团,甚至是为了一个已死大佬办事,还敢单枪匹马找自己。
有本事,可能性无疑很大。
“你杀王宝的那天晚上,我就在王宝街私人会所,从头到尾都看得很清楚。要和你动手,我没什么把握!”
白衣年轻人继续回答,还是没有隐藏自己的想法。
“可是让你就那么算了,又不太甘心,是吗?”
耀阳紧接其话,推论道。
白衣年轻人这次没有回复,可就这沉默的态度、一个礼拜的跟踪,却已经是最好的答复。耀阳心里有底了,微笑再问:
“怎么称呼?”
“没姓,阿杰!”
白衣年轻人报名。
“阿杰?”
耀阳听得一怔,结合这人的模样,总算把这个觉得有些熟悉的年轻人,同脑中记忆结合起来。
原来是他啊!
阿杰,原著中王宝麾下第一杀手,冷血,无情,杀人如麻。
他在原著中,不知道和王宝有过什么协议,总之王宝让他杀谁,他就杀谁,不问缘由,不管谁是谁非。
现在听他的意思,明显刚刚和王宝碰上,似乎还是他主动登门自荐,只不过暂时没谈妥条件,还不算跟随了王宝。
“真是天上掉下个好手,不收下就太没天理了!”
耀阳心中大喜,脸上笑容更深:
“阿杰是吧,其实这件事很容易解决。我砸了你的饭碗,再给你一个金饭碗,你觉得怎么样?”
听到这话,墨镜下面,阿杰眼中精光一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