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
要么,由国家民政部门买单,或者由基金会理事们,从其他方面进行筹集!
直到二零零四年,我国才颁布了新的《基金会管理条例》,又在二零零六年开始实施《基金会年度检查办法》,对基金会进行年度检查,
在条例中,明确规定了,
基金会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和行政办公支出,不得超过当年总支出的百分之十!
关键来了,这里的比例是按“当年总支出”,而不是总捐款额度!
这里面的区别,读完九义的基本都能理解吧。
必须要实事求是,干了多少活,产生了多少实际费用,才能算真正的支出,
不像国外的“慈善基金”,钱收上来了,事情还没办了,我先提个百分之二十的管理费再说……
咳咳,当然也可能只有百分之十,
这不是瞎说的啊,
美国慈善导航网,是全球第一家针对慈善组织的评价网站,据其中数据显示,
儿童基金会行政开支占百分之八点四、筹款开支百分之七点四,合计百分之十五点八,就这比例还算是少的,
他们难民署的筹款开支高达百分之十八、行政开支占百分之十点五,再除开少部分其他开支,用在项目上的费用,仅仅占了百分之七十点五,
这生意做的!
当然,他们也有优点,国外的基金会往往会定期公布账目,所有捐款人和普通民众,都可以查询到管理费的详细使用情况,
这点确实值得学习!
不管别人,就说我们自己,
比如这一次的地震,中国扶贫基金会,就耗费了一千九百多万元的成本开支,约占该基金会总筹款额的百分之六点二七,
这就属于合理开支。
而被无数人诟病的红会,这次地震救助的时候,他们的管理费用比例是多少呢?
非常令人意外,
这个数字是,零!
没错,这次针对重大灾难的救助,红会特意开设了专用账号,所筹集的款项,全部用于救灾之中,并没有收取任何管理费!
这也是源于国际红会的惯例做法,
按照国际惯例,红十字会管理费的提取比例以百分之六点五为上限,而红十字的工作人员工资属于公务员级别,由国家负担,
在遇到重大灾难事件的时候,本国红会可以进行有针对性的特殊捐款,这时候一般也是不做管理费用扣除的。
所以,挂靠到这些基金会名下的专项基金,需要向这些机构上缴管理费,完全是合理合法的,
只不过,这中间的比例,就可上可下了,
一般来说,挂靠的基金会,需要缴纳百分之五到百分之十的管理费,当然,同时也能使用管理方的所有资源,
也有少的,
像后世的玻璃大王曹老爷子,就与中国扶贫基金会达成协议,从两亿善款中,可以提取百分之三的管理费,
其实这些钱还不够项目的执行费用,或者说只能勉强够直接费用,不够隐形开支,比如工作人员的工资、住房条件等,
只是中扶会属于扶贫办系统,可以利用庞大的系统资源,减少这些开支,这才勉强达成平衡。
到了陈老板这里,当然不可能把账算得那么死,
不过,也不会给他们留出太大的“盈利”空间,
那些人还需要他“捐钱”吗?!
所以,百分之五,应该是比较合理的数字!
拿出百分之五,让项目可以立即铺开,不知道能帮助多少家庭,挽救多少人的生命,
这一点,陈老板同样算得很清楚。
而通过在五月花公司工作,对国内慈善基金会体系有所了解的黄珊,也同样明白,
所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