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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先在一六年十月,上面发布了‘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接着又在两年后,三部委正式联合出台了‘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管理办法‘。
至此,国内互联网金融行业,才开始走向正轨。
而距离此时,正好还有十年整!
相比国内,国外的金融同行们就要快走好几步,
早在七一年的时候,全球金融业最发达的美国,就创立了nasd系统,标志着互联网金融这一全新的经营方式,正式从构想进入到实际运营,
当然,那时候也就是个概念,顶多在银行间使用,涉及到普通消费者的内容还不多,
但在九五年十月份,美国三家银行联合成立了全球第一家网上银行,‘安全第一网上银行‘,预示着互联网金融进入迅速发展的新阶段,
随后,越来越多的金融机构,将自己的业务搬到网上,
从银行到保险,从个人理财到企业理财,从证券交易到全方位多元化的金融服务,
似乎形成了一个全新的互联网金融市场。
但是,也仅仅是‘似乎‘而已。
当时,陈阳抛出这个互联网金融概念的时候,黄珊也表达过异议,
互联网金融在国内确实只限于网络支付,但在国外,早已成为一种新兴的业务手段,很多银行都开通了自己的网上银行网站,
不仅如此,别看国内的人都在说什么,鹅厂的财付通是抄了阿狸的支付宝,还说什么网络支付是阿狸全球首创,
其实不是,
早在九八年,也就是支付宝出现五年前,美国就诞生了全球第一家网络支付公司,
也就是后来全球第三方支付业务的霸主,paypal,
所以,如果彩虹银行想要通过互联网金融板块,完成对国外老牌银行的弯道超车,可没那么容易!
这个问题陈阳自然清楚,他当场就表示,
国外看似繁荣的互联网金融,其实并不是真正的互联网金融,而只是利用互联网作为工具,将传统金融业务进行网络延伸而已,
充其量叫金融互联网,而不是互联网金融,
那么,
什么是真正的互联网金融?
对此,陈老板以超越俗世十几年的眼光,提出了自己的见解,
在形式上,
不是一个银行开通一个网址,将自己的业务搬到网上,变成许许多多的金融网站,然后让消费者自己去选择,
而是依托互联网产品,比如一款软件,或者一个平台,
通过这个软件或平台,将用户吸引过来,完成一站式的业务服务,
储蓄、转账、理财、保险、基金、……
等等等等,用户的任何金融问题,都可以在这里得到解决,
而银行要做的,是为这个软件或平台,强有力的全面金融服务支持!
这个互联网平台可以与很多金融机构签约,也可以只签一家,只要这家的业务种类足够丰富!
现在彩虹银行要做的,是扶持起几个这样的平台,并成为平台后面,唯一,或者至少是最大的金融服务商!
另一方面,在内容上,
不是只有储蓄、转账、保险、理财这些才叫金融,
众筹可不可以?
与信用卡并行的p2p个人信贷行不行?
还有企业小贷、第三方支付、数字货币、大数据金融、……
乃至于金融门户!
互联网的特点,永远在于创新,
法不禁止即为允许,
只要是客户有需要的,我们又能,而又没有明文禁止的,就可以上线这种服务!
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