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怕被老丈人当场杖毙,斯齐还是不情不愿地住进了袁思危弟弟袁思乐——一个叛逆期高中生的房间。因为读的是寄宿制学校,袁思乐半个月才会回家一趟,但是家里人会在中间不回家的这个周末去学校送些补给。
第二天正赶上袁思危要去给弟弟送补给,斯齐自告奋勇要一起去,袁思危想了想,不带他去的话他在家不知道要跟母上大人瞎说什么大实话,还是把他俩隔离开为妙。
去县城的小巴车是出了名的脏乱差,为了多载几个人,司机会拆掉几个凳子,换成可以随意移动的小马扎。他们上车的时候刚好只剩一个座位,袁思危像女皇一样坐下,斯齐则收获了一个黄色小马扎。
斯齐也不介意,打开小马扎,贴着袁思危的座位,踏踏实实的坐下。
小巴车一路摇摇晃晃,晃得袁思危快要吐了的时候,终于到站了。
艰难的从后门挤出来,两人站在路边缓了好一会才算缓过来。
从车站到思乐的学校不远,离放学时间还早,他们干脆步行过去。斯齐把袁妈妈准备的补给包背在身上,自然的牵起袁思危的手。
袁思危也不抗拒,就这么任他牵着。
思乐读的学校是袁思危的母校,所以周围这一片袁思危特别熟悉。两人走在街上,袁思危时不时给他讲点以前读书时的故事,斯齐都认真的听着,努力脑补着袁思危十六七岁的样子。袁思危的十六七岁,跟他的十六七岁完全不同,充满了快乐,阳光,青涩和美好,而自己的十六七岁,却是贫穷,孤独,和彷徨的。
“哎,看到前面那个理发店没?是我高中时候的初恋男友开的。”袁思危突然指着路边的一个理发店眉飞色舞的说到。
斯齐拧着眉看过去,不远处一个流光溢彩看得人眼花的跑马灯,就是个普通的理发店而已。
袁思危自顾自地说着:“我这位前男友当时是学校的校草,暗恋他的人一大堆,我们每次上体育课,都有好多其他班的女生翘课来看他,啧啧啧。”
“那你是怎么成功上位的?”
“我是他同桌啊,远水解不了近渴,近水楼台先得月啊。”
“我看是天天给他抄作业吧。”
“哎,你怎么知道?”
“用脚丫子想也知道。你上了大学,他开了理发店,说明他学习不好,旁边坐个学霸,不抄白不抄。”
“虽然你这句话充满了对我前男友的恶意,但是学霸这个赞美我收下了。”
“所以你们为什么分手了?”
“他劈腿了。”
“果然……”
“还劈腿了我最好的朋友。唉,青春真狗血。”
“是你看男人的眼光从小就差。”
“所以我才会看上你啊。”
“后来你又甩了我。”
“但我对你这个人还是极度认可的。”
“我谢谢你的认可,希望你能从其他方面多多认可我。”
“例如?”
“床上。”
袁思危用看色狼的眼神蔑视了他一眼,甩开他的手,加紧了脚步。
两人闲逛了半个小时,终于到了思乐的学校。
站在母校的大门前,袁思危感慨万千,一转眼,踏出这个校门已经十二年了。高中时候的很多事她都不太记得了,但那时候掠过操场的风,教室外停留的那只鸟,楼顶上聒噪的喇叭,都还盘桓在耳边,似乎从未离开过。
离中午放学时间还有十分钟,学校大门口已经围满了家长,斯齐因为长相出众,站在一堆中年家长中显得特别好看。袁思危时不时的会侧过头去看看他,阳光下的他干净清爽,跟职场上的他很不一样,或许是终于从多年的困顿中获得了解脱,他的周身散发着一种重生的鲜活,让原本就无法遮盖的光芒更加刺得人眼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