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门山上恩怨清 第一百八十章 布局(三)(8 / 8)

也不是一个循规蹈矩的家伙。

他在游历了一段时间之后,带着浑身的伤痕累累和满身的杀气,还有那个一直保护着他的黑衣斗篷人回到了枉死城。

他回到了枉死城,来到了城主府,看着走出来的枉死城城主大人戏志才,只说了一句话。

“立法,不如立人!”

律法终归不过就是话语,是文字组成的语言,无论律法多么的严谨,终归是有漏洞可钻的,若是为了弥补漏洞而去频频更改律法,那么除了会让律法失去威严之外,更是会让百姓对律法失去信任。

所以,单纯的立法,然后完善,然后改动,然后再完善,最后再改动,这无异于是会让律法顾此失彼的同时,也代表了这立法的道路,已经走入了歧途。

你能够想到的东西,永远没有现实的意外会更加的多。

所以,在游历之后,见到了太多的魑魅魍魉,夜间到了太多的无奈和心酸,最后张汤没有走向堕落,走向牛角尖,而是终于想通了一件事情。

立法是什么,百姓希望立法的根源是觉得律法能够让百姓过得更加的好,而朝堂希望立法,是因为律法维护了他们的权益。

在这种天然的对峙之下,靠着那些文字,根本就无法保证百姓的权利,保护他们的安全,也无法预防随时会到来的危险,同时也没有办法永远的保护朝堂的权利。

那么既然是为了如此事情,那么他何不直接追究那根源之地。

所有的律法根基其实都是围绕着最简单的几件事来的,杀人者要处死,伤人者要抵罪,盗窃者也要判罪,叛国者有罪等等罢了。

那么既然根源是这些,再将这些进行扩充,那就可以了。

从律法上很难能够区分,伤人者和被迫反抗伤人的界限,若是非要强行给他一个界限,那么这样就会成为一条笑话,因为这里面的界限,是十分的难以掌握的,毕竟不是每一个人都是身手矫健的刺客,说刺你心口,就绝不伤你内腑。

但是,律法做不到的事情,人却是可以做到!

如果想要判定一个人是不是有罪,如果想要判定一个人是不是情有可原,其实用一个办法就可以了。

那就是执政者,加上足够的道德,正如同民意如水,顺从民意和反手打击,这种选择并不算难。

若是水中有污浊,那就拿走,若是水中很清澈,那就顺从,这些东西律法的条文给不了,但是使用律法的人,可以给。

而现在的张汤,似乎就在试着去做这么一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