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过险些把弗伦当成吃霸王餐的餐厅经历不提,弗伦带着略有起伏的肚子和干瘪的钱包走出了餐厅,前往本来是自己预先设定好的目标的特里尔国家图书馆。
此时时间已经划到了11点多钟,留给弗伦的时间并不多,因为可能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即将要发生,而这件事情的好坏无从得知,弗伦只能听天由命。
家庭聚会,来自亚伯拉罕家族的特里尔地区的负责人,雷弗·克劳。而地点则是在霍奇森区,克劳家族所在的一个贵族区,当然举行聚会的场所并不在克劳家族的大住宅,而是雷弗在经手了多个手续,秘密的盘下来的一处大住宅。
而家族聚会所举行的时间则是在傍晚的6点左右。本来弗伦就算是在图书馆泡到4点钟再走也是可以的,但是,恰好是弗伦对美食的贪婪使得他最后只能依靠自己的双腿前往。这意味着弗伦必须在下午3点钟就得出发前往家族聚会的住宅。
值得庆幸的是,弗伦提前记住了从特里尔国家图书馆到家族聚会住宅的前往路线,而直接前往所需要走的路程是少于马车需要走的路程的。这一点倒也多亏了特里尔并不发达的交通道路——马车需要走太多的弯路才能到达目的地,而行人则可以选择走那些狭窄到一个人行走的够呛的小缝隙。
弗伦此次的阅读还是位于二楼,而不同的是,他手上多了一本笔记本,可以记录他所学习的知识。对于弗伦来说,还是这样的学习才是既高效又便于回忆的。
哲学的学习是需要思考的,因此,时间在学习哲学的过程中飞速的流逝。等到弗伦沉迷了学习许久之后,被自己僵硬的身体提醒是时候该注意时间的时候,弗伦才发现此刻已经是三点钟过了一点了。
弗伦脸上不由的僵硬了一下,揉了揉全身僵硬的位置后,发现自己的周围并没有人后,弗伦忍不住站起来伸了伸懒腰,强行使自己打了个无声的哈欠。
看着笔记本上记录了将近十页的有密有疏的笔记后,弗伦并没有立刻赶往霍奇森区,而是再次坐在了椅子上,边看笔记边回忆自己今天所学习的知识。等到弗伦以一种蜻蜓点水的复习过后,看时间已经是来到了三点半左右。
弗伦忍不住自嘲了两句,是时候应该展示真正的技术了。然后,他还是非常诚实地将笔记本收好后,将书籍老老实实地放回了书架上。弗伦始终认为,对书籍的尊重就是对自己的尊重,尤其是这些书籍来自于一个公益性质的图书馆。
等弗伦在楼底下站定时,弗伦不急不忙地在图书馆前的广场前做起了热身运动。毕竟,自己酿的恶果,自己就得承担,而弗伦赶往家族聚会的方式就是慢跑,弗伦认为自己对于慢跑这一方面还是挺熟悉的。
值得庆幸的是,弗伦身上的衣服并不是那些非常华丽的礼服和西装,而是介于西装与粗布衣服的过度,不是非常的简陋,但是也可以让弗伦迈开腿进行运动。
弗伦在这个知识殿堂面前的广场做这些奇怪的运动并不是没有人围观的,相反,有一些人会特意停下脚步,来观看马戏似的来特意看弗伦进行这些奇怪的动作,当然,更多的人是瞥了一眼之后,或匆匆忙忙地离开,或看猴戏一般得喝了一声彩后离开。
弗伦内心虽然有些尴尬,但是并没有因此而放弃做这些热身活动,毕竟,弗伦再怎么说,也是跑过一些慢跑,懂得一些知识的。
很快,弗伦就迅速地进行自己的赶路大业,幸好,弗伦的路线规划是非常合理的,而弗伦所找的那份地图也是最全的,连一些小缝、小路也表明的非常清楚。当然,弗伦肯定会绕一些路,毕竟那么漫长的街道,人是不可能一个路口接一个路口都作出精准的判断的。
“学徒”的魔药是肯定包含一些提升记忆能力的非凡能力的,这一点弗伦可以打包票。毕竟,弗伦从未有过记住出发路线这一壮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