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娱乐圈,除非有资本作为推手,否则几乎不存在一夜成名的情况。
人气的上升、演技的提高、人脉的积攒,都不是一蹴而就的。
常胤只是周瑾的首秀,让他从一个新人,正式走到了观众眼前。
不过常胤舞着剑,给徐长卿送葬的那一场戏,倒是给不少观众留下了印象。
“你们有没有觉得,二师弟其实很宠大师兄?”
“对啊对啊,二师弟去接大师兄回蜀山的时候,看到紫萱和大师兄在一起,那场面活像原配抓小三。”
“二师弟才是小三好不啦,大师兄和紫萱姐姐虐恋两百年了。”
“二师弟舞剑那一段还蛮帅的,谁演的啊?”
“演职员表上有,好像叫周瑾的。”
“……”
于周瑾而言,能在观众眼里混个面熟,这就足够了。
元宵那天,《人在囧途》正式开机,周瑾带上行李,直奔汉东。
《人在囧途》是一部公路片,除了火车里的场景外,基本都是外景,只能实地取景。
刘大伟在汉东挺有势力,不仅包了住宿和群演,还直接包揽了拍摄地点的问题,徐争也乐得省心。
汉东某酒店,化妆间里,化妆师妹子可劲折腾着周瑾。
上次拍无人区的时候,就是她给化的妆,生生把一帅气小伙,给剃了秃瓢。
这回周瑾终于演一大帅哥了,妹子兴冲冲找来一顶假发套,装在周瑾脑袋上。
“你的脸部线条比较柔和,留长发会比较好看,特有诗人气质,”她指着面前的一溜镜子,道“你看,有没有点像严承旭?”
发型对一个人的气质塑造影响很大,以前周瑾都是一头短发,刘海都不留,显得干练、干净。
这时候带着蓬松的假发,整个人的气质一下子柔和下来,还真有那么点文青范儿。
周瑾点头道“是挺好看的,不过我还是喜欢短发。”
“为什么?我喜欢长发的男生。”
周瑾道“短发好打理啊,洗起来方便。”
两人人聊着,徐争在隔壁间化好妆,转悠过来。
俗话说,每逢佳节胖三斤,这厮现在已经有点圆滚滚了。
更让人惊奇的是,他脑袋上居然长满了头发,丝毫看不出来是头套。
“嘿,你是用了生发剂啊,还是带了发套?”周瑾好奇问道。
徐争得意道“我这可是瑞士定做的活性头套,细腻光滑有光泽,逼真吧?”
周瑾点头“花了不少钱吧?”
徐争道“反正比你脑袋上那顶要贵一千倍。”
一千倍?
周瑾问过化妆师妹子,就这一顶发套怎么也得好几百,乘以一千,那是多少来着?
几十万?卧槽!
周瑾惊讶道“这么贵?那你拍个戏,成本还真够高的啊,你要自己长出头发来,那不就没那么多事了嘛。”
徐争笑骂一声,“我又不是不长头发,我每天早上都用剃须刀刮的好不好。”
周瑾道“你以为你刮的是头发吗?那可都是钱啊。”
“好了,别贫了,”徐争严肃起来,“衣服换了没有,我看看你造型怎么样。”
周瑾起身,化妆师妹子给他背上一挎包,包里斜插着一筒油纸包着的画卷。
这是一个追求梦想的青年画师,在外厮混多年,还是一事无成,所以他既清高,又自卑。
周瑾一米八的大个,站着的时候挺拔无比,这会儿就得勾着腰,低着脑袋,眼神往下看,做出一副文艺青年的样子。
“帅哥,吃饼干吗?”徐争突然问道。
周瑾温和一笑,“不用了,谢谢。”
简单的一句台词,却把整个人物形象给立住了。
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