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证据是一只录音笔,记录了当时说话的内容。
还好当时在公司云菡也没有嚣张,一开始就否认了跟女主有任何私人关系,并且表示自己不在意。这跟那位刘高管的话有冲突。
她的律师也不是纸糊的,立刻提出对方是因为心中怨恨涉嫌作假证,要对他提起诉讼。
这样一来对方的职业生涯算是完了。本来人家都准备收到钱后先安稳下,然后再去岑家的公司上班。这样对方不会再雇佣他了,不然就是坐实了联合作假证。
不光是岑家,别家公司也一样。公司是很多,可圈子就这么点大。试问谁会雇佣一个帮着别人来告自己公司的人事。特别还是对方做伪证来告。
当然这也是他自找的。明明事情已经过去了,自己也没再针对这个人事。偏偏人家不服气,想把她搞臭。
想不到云菡一开口,直接就被干掉了一个有利证人。原告律师有点慌乱了,旦他很快他又镇定下来,继续提问。
因为录音只能证明当时她话不是那样说的,而不能证明她不是这么想的。
“那么你能怎么证明当时我的想法呢,其实重点还是在于那天发生了什么对吧。”
“是的,墨先生真是聪明。法官大人,我请求传召另一位证人,那天的司机先生。”
这个满面愁容的司机被带上来的时候,高义比云菡眉头皱得更深。人是他找的,之前觉得这个人忠厚老实,难道自己看走眼了吗。
“李先生,请你说下当时的情况。”
这个老李显然被法庭吓到了,磕磕盼盼得说出了那天晚上的事。不过还加了一句,我当时在前面开车,而且事情过去有段时间了,我记忆没这么深。
看来还不算被收买,至少没有像之前的那样作伪证。而且听起来也没有说自己跟骆佳起直接冲突。
“所以,当时墨先生的脸色就不太好,板着脸,说话也很生硬对吗?”
司机看了看云菡,被律师叫住了。说有必要提醒他下,法庭来不得半点虚假。他才吓得一抖,点头算是承认了。
然后律师觉得有些得意问云菡还有什么异议没有。
“我反对,我的当事人是公众人物,经常受到一些骚扰。而且对突然冲上马路还上车的陌生人,对此产生排斥是正常表现。”
“按原告律师的意思,我的当事人因为没有表现出热情友好,所以就要赔款吗?”
这话也有些省略中间发展跟偷换概念,不过逻辑上解释得通。谁会对突然冲出来的陌生人表现多开心,尤其是对方还说有混混追她,报警才是正常反应吧。
“但是当时骆佳女士在受到骚扰的情况下,一位有能力帮助的男士不但把她赶走,还扬言报警来吓唬她。可见对其的厌恶不耐烦。我完全有理由相信,后面就是报复性解雇。”
“那么我们可以下新的证人跟证据吗?”
对方律师看她的表情是,你不会还要来录音笔吧,这点对话录音笔已经证明不了什么了。
她要找的当然不是录音笔,她也是从那天的事之后才觉得有必要。特意只要沾女主的都开了录音笔,事实证明很好用。但是初次见面的时候确实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