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五章 露一手(2 / 3)

头了,而且还是招惹到鬼神方面的东西被索命……

刘品胜这个平时开会都是坐在尾席的小经理,不仅没有躲他还帮他找来了救命稻草。真尼玛的对了那句老话疾风知劲草,板荡显忠臣啊!人比人得死,货比货得扔,拿他和其他人一相比,那真是琼浆比马尿、珍馐碰狗屎。

“别高兴的太早,需知鬼神难欺,要是没办到你怕是会更惨。”

申宝的话语传来,依旧还是坐在大坑边上并未起身。

大伙都知道一句俗语‘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好像鬼话就是用来骗人的一般。其实那还得看情况,如果两边实力相等或者差距不大的情况下,鬼话确实是不大靠谱的东西。

但是像李石明和上千英灵之间就不同了,两者的实力悬殊到没法衡量。他们要弄死李石明太简单,一千多英灵盖过去每位英灵吸他一口阳气,都能把他活活吸成人干。可他们要想为自己正名,也确实离不开俗世力量的帮衬,眼下放过李石明算是各取所需吧。(放不放其实无所谓,对于他们来说,再取李石明狗命易如反掌)

李世民想要活下去,英灵们想要获得认可,都有互相可以利用到的地方——谁让李石明确实是做错了事情在先别人好好的埋在黄土里,就算是要动工给无意间挖出来了吧,再给恭恭敬敬的把黄土重新填回去也行,对方就是不爽也不好发飙。可是他却为了不影响这块土地的价值,掩人耳目打算悄悄的给处理掉……

先不提李石明这块土地来源有没有问题,对方的骸骨即不是他先人也不是他儿子,凭什么说焚烧就焚烧?这不是自己把脑袋伸过去,给人捏在手里嘛?天道就是这么简单,擅动他人遗骸就是因果。就好比两人没事的走在一起,平白无故的一耳光扇过去,被人爆揍一顿那是自找的!

真正的迁坟(骨)过程可是相当的复杂,像这种没有血缘关系的更加复杂。焚香告知上苍、此地土地、城隍,还要全程恭恭敬敬不得有半点不敬之举,时辰、规格、仪式、包括人数都有严格的要求。才能算是把各自的因果降到最低……

若不是他被利益迷了心窍,也不至于不找专业人士来处理。当然了,这么大的事情,他就是去找了也没人敢接活,除非是新明国朝廷正式下命给这些英灵换个地方才行。上千具英灵的因果,修行中人谁嫌命长了敢乱碰?英灵和一般魂魄可是两码事,人家是受皇天后土庇护的特殊群体,想欺负就能随便欺负?

李石明对着他们做出的承诺,若是办到了英灵好歹也算能得个正名。对方感激还来不及,怎么会再取李石明小命呢?若是没办到,那当然是有怨报怨有仇报仇,只能说自作孽不可活了。

英灵和一般的魂魄不同,再怎么说也要顾及一点颜面,可是不代表就没有脾气任人欺负!就像名人,你要是吐槽他两句,他当然不会撸起袖子来开干,怎么着也要保持名人风度嘛。若是你都直接动手了,当然也就怪不得谁了。

“一定办到,我哪有那个胆儿呢!”

李石明当然不敢耍小聪明,玩什么当面一套背后一套的伎俩。

这片土地上什么刑罚都可以打个商量,就算是被判了死刑都有最后时刻被救下刑场的。可是换做天诛二字就是真的没辙了,从这几天的遭遇就能看出来。哪怕挥着成千上亿的支票本,也没任何人敢接他的活儿。没本事的人倒是什么都敢接,可是连他什么情况都说不明白。有本事的人,谁敢为了票子跟老天爷唱反调?

华夏祖先造词可是有说道的,不是想到一出是一出。‘天’这个字组成的名词,基本上就是决定性用语天杀、天谴、天意、天命、天机、天生、天性、天阉、天诛等等——各位想想是不是天杀可活?天谴可消?天意可逆?天命可违?天机可言?天生可拒?天性可改?天阉可治?天诛可存?

现在千盼万盼送算是遇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