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完了评书,老者和小姑娘拿了赏钱,便出了客栈,一脚深一脚浅的往回走。
不同于说书时的活泼话多,走在路上的两人沉默寡言,没人说话。
突然,老者开口问道“红儿,你莫不会是真的喜欢上了李寻欢吧?”
红儿小姑娘仿佛被说中了心事,低下头去,默默数着地上的石子。
老者吧嗒吧嗒抽着旱烟,两人沉默着回到了家里。
这是一间有些破旧的宅子,只有两进,前面是院子和客厅,后面是厨房和卧室。
老者坐在太师椅上,看着忙前忙后准备午饭的孙女,他突然说道“如果按照那本书上所说,现在的李寻欢已经被关在兴云庄,被污蔑为梅花盗。
可是,现在,他还活蹦乱跳,活得好好的。
由此可见,陈前辈书上所写,不一定准确,你呀,就不要将心思都放在李寻欢身上了。”
说完后,他重重的叹了一口气,像是一个担心儿孙婚事的寻常老人。
丝毫看不出天下顶尖高手的风范。
他,就是百晓生所排神兵榜的榜首,天机老人孙白发,大辫子姑娘便是他的孙女,孙小红。
不一会儿,孙小红端着一个托盘走了出来,将托盘中的几个菜碟放在桌上,又转身取了碗筷,喊道“爷爷,吃饭了。”
“哎,来了。”
孙白发应了一声,起身来到餐桌旁坐下。
吃过饭后,孙白发哆嗦着从怀里掏出一本书,书面上正写着《江湖随笔》四个大字,他仔细抚摸着书封,像是抚摸着情人的柔夷,浑浊的双眼透露着精光。
他将书放到桌上,推了过去,说道“红儿,爷爷老了,陈前辈赠送的这本书,爷爷今天就交给你了。”
孙小红双手接过,惊喜道“爷爷,你终于舍得将你的宝贝给我看了啊。”
孙白发拿起烟竿抽了一口,悠悠地说道“爷爷早晚都要传给你,也省得你这丫头一天到晚总惦记着。”
孙小红瞬间眉开眼笑,道“哎,谢谢爷爷。”
孙白发看了她一眼,道“你也长大了,如果你真的想,就去追寻自己的幸福吧,爷爷不拦你。”
孙小红沉默了。
…………
从林诗音嘴里得到了答案之后,陈恒之下了小楼,信步走在竹林里,却有一个声音喊住了他“咦,你是谁?你来我家干嘛呢?”
一阵脚步声响起,很轻很细,不是小孩子就应该是一个乖巧的女孩子。
不一会,一个十来岁的孩子窜进了他的视线。
圆圆的脸,圆圆的眼睛,红斗篷镶着白兔毛的边,看起来就像装扮的粉雕玉琢的红孩儿。
无论是谁看来,这都是一个人畜无害,却又很可爱的小孩子。
他萌萌的眼睛直盯着陈恒之,似是懵懵懂懂,透露出好奇的目光,询问道“你是什么人?为何会出现在我家?”
然而,他说完话后,还不待陈恒之回答,袖中已经飞出了三根很小的箭矢,直取陈恒之的双眼和喉咙,不但很快,而且还很准。
若非亲眼所见,怕是谁也想不到,一个还不到十岁的小孩子,出手如此心狠手辣。
若是换做寻常人,就是一些经验老到的老江湖,此刻也很难应付。
但是对于陈恒之而言,却只是小孩子的玩意,他吹了口气,急射而来的箭矢犹如遭遇到毁灭性的打击,变成齑粉,飘落在地上。
陈恒之笑道“不愧是龙小云,小小年纪就如此歹毒,若是长大了,定然比你老子龙啸云还要狠毒三分。”
这个小孩儿,正是龙啸云与林诗音所生的儿子,龙小云。
龙小云见着他吹气毁箭的功夫,心中狂跳,这是要多么高深的内功才能做到这一步,反正他从来没有听说过。
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