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上正常人也根本反应不过来,但他只是向前迈了一步便站稳了。
自行车的前轮却彻底变形了,后轮扬了起来,骑车的哲高斯因为惯性从华真行的头顶上飞过。他摔得很重,落地之后便不动了。
华真行见状立刻打电话报警,顺便还打了急救电话,但他本人并没有碰哲高斯。
出了人命可是大事,更何况哲高斯的身份多少有些特殊,惊动了校内外很多单位,春华大学与辖区公安分局还联合成立了一个事故处理临时小组。
华真行是意外事故的当事人以及唯一的目击证人,当然要接受问询,他被带到了公安分局。事件的经过其实很简单,至少有四个摄像头从远近不同的角度都拍下来了。
哲高斯的死,不是华真行的责任,这是显而易见的结论。但警察只要看了一段录像就能发现不正常,这根本就不是什么意外事故。
有很多作案者自以为掩饰得很好,比如杀人之后谎称对方失踪,有的甚至还会主动报警,但其表现在专业刑警眼中是破绽百出。
警察要做的工作,就是寻找出完整的证据链去揭穿。
在视野那么好的地方,还是校园内,故意将车骑到那样的速度,就瞄着华真行的后背直撞过去,要说哲高斯不是故意的,那简直不可能。
这应该是一起蓄意伤人甚至是谋杀案件,企图假借意外做掩饰。
可是事件的结果却很诡异,甚至让人目瞪口呆。本应成为受害人的华真行毫发无伤,而行凶者哲高斯却当场身亡!这怎么调查?经验丰富的东国刑侦们一时也有些发懵。
华真行并非犯罪嫌疑人,照说问讯可以在公安办公场所外进行,但是警方还是把他带到了分局。这也不算违反规定,华真行履行的是配合调查义务,遵循自愿原则。
照说这种配合调查性质的问询,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也不得限制人身自由。
但是这起事件的涉案人身份都很敏感,警察也想尽快形成笔录,再加上华真行也未必懂这些,所以就多留了他一段时间时间。
华真行在局子里过了两夜,警察同志还帮他买了盒饭呢。相关调查工作,春华大学保卫处也参与了,并且受到了校领导以及级别更高的部门领导关注。
负责问询的警察是一男一女,女警官负责问话男警官负责记录,全程都有录像与录音。华真行面对的就是这两人,至于在外面看监控的就更多了。
在设备缺乏和落后的年代,现场笔录就是唯一的第一手问询案卷资料。如今已有录音录像了,有时仍然需要有警官当面做笔录,这有一定的心理暗示作用。
但警官毕竟不都是速记员,难免会有错漏,而且字迹也不可能都很工整,所以一般都要在问询之后补充核对整理笔录,并按规定让被问询人签字确认。
如今先进设备充足了,整理笔录可以参照现场录音录像,又有了电子化的要求,还得输入电脑形成电子文档,增添了不少文案工作。
警官开口没几句话,就抓住了最核心的问题:“华真行同学,你与死者之前是否有矛盾?”
本以为像华真行这样的高智商人才,为了避免惹麻烦不会承认这样的事,不料华真行相当配合,当即就点头道:“是的,我与他有矛盾。”
华真行几乎毫无隐瞒,把能说的事情全都说了。首先从入学时公寓楼里的情况开始介绍,总有一些人违反宿舍管理规定,而他经常去劝阻,其中就包括哲高斯。
哲高斯撺掇一帮同学晚上堵他,结果被他一一劝服,他还跟常年受哲高斯欺负的雷温特之间,有过一番推心置腹的交流。
第二天雷温特忍无可忍,终于第一次拒绝了哲高斯的无理要求,就是听了华真行的劝告,或者说就是华真行让他这么做的。
至于涌进宿舍里的同学,也都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