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三章(4 / 4)

教的剑奴,会独自出现在这里。

他是阿卑罗王的小厮。

砚台现在,已经看的痴了。

他用上辈子这辈子下辈子发誓,他从来没有见过那么美丽的女孩子。

“你…你…你,你是什么,怎么怎么大半夜在这里?”

系统提示杨曼,萧廷隐身在附近。

刚才,萧廷闻到了一股奇异的花香。

让他精神松散,斗志全无。

他以为,自己莫不是中了什么奇毒。

十香软经散之类的。

可是砚台说,他什么气味都没闻到。

只有一股子女人的脂粉气。

杨曼的声音,似乎也被滤镜美颜了,空灵如黄莺“你你你,你什么你,你大半夜又在这里做什么?”

砚台记得面红耳赤,这小仙女还是一个小辣椒的性子。

杨曼本想一走了之。

吃瓜群众,要有吃瓜群众的自觉。

她有不死之身,但并不代表她喜欢作死。

万一惹恼了阿卑罗王。

断胳膊断腿儿的,不算死,也不知道系统保不保她。

根据她的猜测,应该是不保。

毕竟,上辈子流产都可以来的。

砚台无话可说,他可是奉公子之命,来调查那股子香气的。

系统提示音

为唯一的反派男主调一剂安神助眠,除却心魔的香包。

奖励唯一的反派男主的好感度5(上限一百),经验五百,金币,五百(真金币)。

注此为强制任务,时限三天,任务失败惩罚女主寿命-365天。

麻辣戈壁。

砚台果然上前一步问“姑娘你用的胭脂水粉哪儿买的,我家公子想要买来送心上人!”

萧廷……我送谁?

杨曼翻白眼“我的胭脂都是我自己采花自己制作的,想买可以,一盒白银一百两,看你也买不起。”

她笃定,他们不会拒绝。

干脆狮子大开口。

反正,她是真的很缺钱。

至少现在是。

老实说,她擦脸的粉真的是自己做的。

舅舅舅母给的零用钱,买糖葫芦够了。

买新衣服新首饰和胭脂水粉。

想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