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1 / 4)

方中信问李富“不是你要见我?”

李富冷着脸回答“胜哥不要让我难做。”

说着开了门。

太保球他们想跟着进去,李富伸手拦住。

绅士胜不会把自己置于一个陌生的不知是否安全的环境。

杨曼喝了一点点酒,有点微醺。

对李富说道“让他们进来。”

声音绵软清脆,仿佛一只初晨的鸟儿。

光是这个声音,已经让男人们的骨头全部酥了。

太保球他们的笑容已经慢慢嬴荡了起来。

没有男人可以抵抗艳遇的魅力。

杨曼已经跟李富打过招呼。

自己想要睡洪乐社的大哥。

让他知道分寸。

李富听见大小姐的可能是有点醉了,对方中信说“胜哥,房间里只有大小姐一个人,你不至于怕吧!”

方中山挥手示意,让跟班他们出去。

兴致勃勃的走进去。

他本以为,会看见一朵妖艳的食人花。

毕竟联盛的大小姐在铜锣湾宣布要收拾东星的乌鸦,结果她哥直接把东星给干没了。

他知道,联盛的大小姐刚成年。

港岛地区的女孩子,以成熟为美。

但是她这种,很难形容。

瓜子脸,大眼睛,高鼻梁,嘴唇微微上扬,让人看了总觉得她好像在微笑。

酒精让她的双颊有些绯红,看起来,特别诱惑。

绅士胜没有走到她那边,而是在她对面坐下。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他对这个女人充满了戒心。

他自顾坐下,气势凌人“联盛的大小姐找我有什么事?”

两人都心知肚明。

杨曼支着下巴“我都这样了,你还不明白。”

绅士胜今年都三十了,比她大一轮。

“小妹妹,你玩的有点大。”

他已经开始考虑,如果自己把她睡了,联盛会不会跟她翻脸。

算计了一下。

不划算。

玫瑰花都带刺。

别人花园里的玫瑰,最好不要肖想。

他冷静了下来。

眼神里面满是忌惮。

那可怜的一丝丝的,微不足道的情欲,已经在他片刻的算计之中,消失殆尽。

杨曼并不气馁。

根据原著来看,绅士胜喜欢有挑战性的女人,她这种大大咧咧送上门的,他会多想,会拒绝,是她能想到的事。

杨曼穿着一身香奈儿的包身裙,完美的勾勒出她的小蛮腰。

下面一双笔直的纤细的腿,没有一丝累赘。

逛街无暇。

他注意到她的脚,嫩的像是一块豆腐。

他很想去摸一摸,是不是真的会像是一块豆腐的手感。

穷酸的女人,可以从她们都脚看出来。

杨曼从自己的位子上走过去,跨坐在他身上“你相不相信一见钟情?”

发觉他在看自己的脚。

杨曼脱掉了高跟鞋,把脚放在他的大腿上。

往根部游移。

事情发展成这样,对方没有拒绝,已经十拿九稳了。

杨曼撩了一下头发,正式自我介绍“你可以叫我nel 。”

轻轻的一个吻,朝思暮想到如今。

那是温柔的缠绵。

当杨曼站起来的时候,他看清楚了她整个人。

和他以前所见过的任何女人都不同。

她看起来,“很贵”。

被这样一个女人青睐,没有任何一个男人会拒绝。

结束了短暂的一个吻之后,他和她紧紧的抱着“你在哪里见过我,如果我见过你的话,你那么漂亮,我一定记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