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一、咸鸭蛋(2 / 3)

叫她离得远远的。

“抛弃自己亲生女儿,真是好心!”宋青书瞪着这男子,那眼神似乎要将他戳穿。

“你以为我愿意但实在养不活她,若是没了她,兴许冬瓜还能活下来”

原来冬瓜就是那个男孩的名字。

白菜早些日在集市也不是走丢,而是被这男子带去故意抛弃了,只是没想到她竟然找得回家的路。

“你知不知道,那讣告根本和你,和白菜无一丝一毫干系?”宋青书嘲讽地反问道,不等他作答,已经骑上马,又朝着他所说的方向而去。

“白菜呀,白菜呀,我送你回来却是害了你!”

宋青书心底想着,奔袭了半个时辰,找遍了郊区,却未发现小姑娘的影儿。

此时天色昏暝,云起风飞,是要下雨的意思。

宋青书找到最后一处地方,步履沉重,内心不停地告诉自己,不会的、不会的。

但他还是在这处乱葬岗的最边缘,找到了一样东西——破碎的布条,正和当日白菜穿的粗布衣一模一样,上面还带着未干的血迹。

宋青书将碎布条握在手中,沿着血迹一路找去,直到不远处见着一座破庙。

此时天已黑透,一道闪电划破夜空,要下雨了。

宋青书依稀能看见庙中的火光,他悄悄摸近,听得庙中几人在说话。

“这肉还真嫩”

“是,都不塞牙,却是比之前那个老骨头好太多”

宋青书的心里仿佛灌进了铅水,压得很沉很沉。

他血红的眼睛望向庙中——几个衣衫褴褛的男人,佛像案台前还隔着一把染血的刀。

“可惜,我们只分得这些许,不然够用好几日了”

“城郊有逃荒的北地流民,饥不择食,孩童夜不可往。”

宋青书本以为只是谣言。他前世也曾在史书中看过不少如此的故事,但未曾想过自己会有亲眼目睹之日。

他心里仿佛有一块块煤炭,将浑身的血液都点燃灼烧起来。

此刻,他只想杀戮!

“轰”的一声,雷从天上落下,电光照应下,划过一道银光。

那个流民甚至没来得及分清剑光或电光,一颗头颅高高扬起,他距离宋青书最近。

“啊”另外三个流民吓得一声尖叫。

但毕竟是活下来的流民,凶狠非寻常人可比。他们抄起朴刀便冲向宋青书。

“管他是人是鬼,先给他砍翻再说!”

这是非常朴素的观点,但是,他们只是一群不入流的流民。他们的狠劲可以用在争勇好斗上,但面对一个习武之人,尤其是剑术高手,真可谓是砍菜切瓜。

没有华丽的剑招,只是手起剑落的瞬间,剑光每次出现,都会伴随着一颗人头落地。

在这里,武术回归了最本质的功能——它是弑杀之术。

三次一击必杀,最后一个流民早已吓破了胆,立马放下了手中武器,跪地求饶。

“大侠饶命,大侠饶命!”他求爷爷告奶奶,使劲磕着头。

宋青书摇了摇头,此时他没有了冲动的愤怒,内心只剩下一片平静。

也不过头点地而已!

这一剑飞过,他没有丝毫痛苦,脸上甚至还保留着哀求的表情。

这是宋青书最大的仁慈。

每个人都要为自己的所作所为付出代价。

这是他第一次沾上鲜血,但不知为何,宋青书非但没有丝毫抵触恶心,甚至感到了一丝享受。

还有人,需要付出代价!

大雨之中,一人一马奔袭着,雨水将他浑身浸透。

他披头散发,宛如一个厉鬼。

“咚、咚、咚”

他用剑轻轻扣着那扇柴门。

他们不敢开门,宋青书冷冷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