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阿美利加资本想要搞死一家非阿美利加的五百强,最简单最有效的方式是什么?
答以国家机器,碾之。
当罗兰发现,自己似乎可以利用《黑鹰坠落》,强行肢解索尼时,一段前世的记忆,也缓缓而出。
他想起了当年看过的一本书,一本阿美利加如何通过非经济手段瓦解他国商业巨头的书,而书名则叫做《美国陷阱》。
法国阿尔斯通公司,是全球轨道交通、电力设备和电力传输基础设施领域的领先企业,以创新环保的技术而闻名,当然了,它的巨头身份,也是通过并购而来的。
公司输配电业务后,阿尔斯通在全球跃居输配电行业第二位;紧接着,又合并了电气工程承包和工业控制系统的佼佼者西技来克公司,实力大增;当时的它,年营业额一百六十多亿美刀,拥有员工十一万人,业务遍布六十多个国家和地区。
那个时候,世界上最流行的一句话是
‘世界上每四个灯泡中,就有一个灯泡的电力来自于阿尔斯通的技术。’
就连东方那个不可言说的国家里,很多能源和输变电设备都是阿尔斯通的产品。
这其中,还包括三峡大坝里的一些工业设备。
但是,做大就意味着会被盯上。
由于阿尔斯通公司在全球疯狂扩张,早已经威胁到了通用电气,所以在一零年开始,阿美利加就对阿尔斯通进行调查,目的就是想要查到,阿尔斯通是如何用‘不公平’的方式,在阿美利加之外,取得数十亿美元的业务订单的。
没错,阿美利加压根就没问‘是不是’,而是直接问‘为什么’。
这种做法要是放在哔呼,那或许早就被怼退网了。
阿美利加人一直‘怀疑’,阿尔斯通在埃及、沙特阿拉伯和印尼等国家和地区,总共了至少七千五百万美元‘好处费’,最后赢得了总计价值为四十亿美元的合同。
其中一部分‘好处费’,使用了阿美利加的银行账户,以‘咨询费’的名义打入了印尼官员的账户,如此一来,联邦调查局便顺藤摸瓜,一路查到了法国。
至于为什么能查?
那是因为阿美利加一直以来实行长臂管辖。
一九九八年新修订的《反海外腐败法》中有一条,‘不论在世界哪个角落,不论什么时候,只要一家公司曾用美元交易、用美元计价签订合同,或者仅通过设在阿美利加的电子邮件服务器收发、存储过邮件,阿美利加政府就认为对这家公司拥有司法管辖权。’
正是因为这个法律,让阿尔斯通‘理所应当’的成为了调查目标,但调查了两年,都没有什么结果,于是他们便主动出击,在二零一三年时,将出现在纽约肯尼迪国际机场的阿尔斯通国际销售副总裁弗雷德里克皮耶鲁齐给逮捕了。
然而,他们并没有立即审讯。
而是将其关在了罗德岛一间戒备森严、关押暴力罪犯的监狱里。
在监狱里待了三个月后,啥都不知道的弗雷德里克皮耶鲁齐被检方通知要参加一场认罪听证会,认罪听证会前,美国检方告诉他有两个选择
第一种选择,是坚持不认罪并接受法律审判。
这条路很危险,因为该案的检察官正在争取法院判处他十五年到十九年有期徒刑。而且,他还被告知,审判的准备工作将至少历时三年,而且各种费用的消耗至少在数百万美元。
另一种选择,是承认有罪,与当局合作,只需再待几个月就可以出去了。
作为一家世界五百强的跨国公司高管,和死刑犯关了三个月,从头到尾只知道自己的罪名,并没有瞧见任何实际证据,这种事情说出去,那都是六月飞雪啊!
重点是,在没证据的情况下,不过合作就得待上二十一年,合作只需要在待几个月,是个